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995年,全行突出了以人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一是改干部任命制为聘任制,共聘任副科级以上干部 21名,对全行18个分支机构的12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全面考核,为1996年聘任工作做好了准备。二是改革内部机构,全行进行了以“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为内容的“三定”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三是实行了目标津贴(奖金)的差额发放,将 40%的目标津贴发放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同职工的工作质量、数量、业务挂钩,有效地创造了“能者上、庸者下,好的奖、差的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