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内部配套改革
实行内部配套改革
【实行内部配套改革】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增强全员服务意识,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市保险部门进行了一系列内部配套改革。首先,全面落实省公司继续推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由省公司核算改为市、地公司核算,独立建帐,分别管理,自负盈亏的业务发展部署。按省公司下达的任务和经济指标,市公司把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同15个核算单位的主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期限、经济目标、考核奖励的具体内容,年末根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兑现奖惩。结合经济目标责任制的试行还相应制定经济目标责任奖惩挂钩办法,体现了按劳取酬、奖勤罚懒。二是实行全员承包,各办事处、县支公司包任务、包利润、包赔付率,外勤人员定片包任务,内勤人员包业务质量,全员依据业务增长比例定奖罚,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人人头上有任务,打破过去到月固定发薪的大锅饭。三是层层实行聘任制,市公司经理聘用科室长、县办经理、主任,聘期一般为两年,受聘期满,经考核胜任可继续聘用,不胜任实行下岗。四是改变机构设置,转变职能作用,彻底改变人保公司存在的企业化经营、机关化管理的模式。机构设置做到以一线为主,充实调整展业队伍。根据业务发展的专业化管理需要,增减机构,适当地进行压缩或合并,简化办事程序,集中力量,抓好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