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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大庆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大庆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大庆市在1995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中,荣获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称号,副市长刘阜茂荣获全国城市综合整治优秀市长称号,市建委副主任李洪书荣获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建委主任称号。这是1995年10月12日由全国城市综合整治黑龙江考评团,对大庆市供水业、供热业、供气业、公交业、园林绿化业、环境卫生业、城建监察业进行综合考评的结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大庆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组成以刘阜茂为组长的市建委、市纪委、交通局、公共汽车公司、供水公司的有关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他们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为民办事,解决困扰群众生活的急难问题,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措施。通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庆市逐步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吸引力和辐射力,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快了大庆市现代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