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建法制建设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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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建法制建设和监察
【加强城建法制建设和监察】 1995年制定出台城建规范性文件12件,为依法治城、依法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提高全市建设系统执法人员水平和素质,市建委举办了有关城市建设专业方面的法律培训班。还结合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对 101件城建法规进行清理,部分进行了废止和修改,使各项法律、法规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城建监察中,改变以往的监察方式,实行跟踪监察制度,一是对规划部门审批的各类建筑项目进行跟踪监察。二是对违法违章建筑跟踪监察,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工作。使城市监察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全年查处违法违章建筑 403项,处理违章案件347项,处理率达到86.1%;全年实施审批项目跟踪监察299项,监察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