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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推行四项制度

建筑工程管理推行四项制度



  【建筑工程管理推行四项制度】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推行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质量监督制和项目经理制四项制度。1995年的市政工程和配套建设工程全部实行招投标,为国家节省大量资金,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市政建设取得了开发两大片、建成两条街、完善十个点、抢出两项目的好成绩。开发两大片即八区住宅、办公区,经八街住宅区;两条街即经四街、经五街;十个点即电大、公安局等单位的配套项目;两个项目即三环公司、开发公司在东风新村的填平补齐项目。共完成建设项目48个、28.9万平方米。大力推行建设监理制。在监理过程中,强化管理,跟踪检查,进度控制,文明施工,保证了工程顺利建设,以及施工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