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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

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



  【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根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利用二、三年时间在全国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的决定”精神,组织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学义、副市长刘阜茂为团长,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环保执法检查团,从5月22日至 26日对全市四县、五区及行业部门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前两年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解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环保执法情况等。各县、区领导对这项工作很重视,在环保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对前两年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市检查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解决。指示大同区对八井子乡土炼油厂立即取缔,对公路公司四处拌合站、油建公司水泥厂、岩棉厂、豆花饭庄的污染问题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连续三年执法检查在全市引起很大反响,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了环保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