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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指标

全面完成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指标



  【全面完成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指标】 市卫生部门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工作重点,7项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指标全面超额完成。 (一)区以上医院临床初步诊断与临床符合率达98.6%,超过目标3.6%。(二)区以上医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目标为91%,实际完成96.4%。(三)区以上医院治疗有效率目标为95%,实际完成96.5%。(四)区以上医院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目标稳定在86.5%,实际完成 89.6%。(五)社区合同单位和病人对医院满意率目标为85%,实际完成达97%。(六)婚前健康检查率目标为70%,实际完成 74%。(七)食物中毒发病率控制在5/10万,实际情况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