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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药品管理法》实施10周年

纪念《药品管理法》实施10周年



  【纪念《药品管理法》实施10周年】 6月 3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大会。7月1日,以区县为单位,在各自辖区的繁华地段开展纪念《药品管理法》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全市总计出动宣传车70余辆,印刷宣传单5 000份,书写宣传墙报 80余块,各种宣传图片和反映假劣药品新闻图片 2 040幅,并在市中心天桥上张贴纪念《药品管理法》颁布10周年宣传标语。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市民同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1995年,市卫生局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执行《药品管理法》先进集体,市药品检验所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有4人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