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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验收核发“许可证”

重新验收核发“许可证”



  【重新验收核发“许可证”】 1995年,市卫生局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制剂室,重新验收核发“许可证”。对生产、经营、医院制剂室的工作标准和新开业零售药店普通制剂室进行了验收。同时,参加了省卫生厅验收组对药品生产企业、联合制剂室和批发企业进行了验收。共计验收企业6家,经营批发企业23家,医院制剂室 10家,联合制剂室2家,零售企业130家。通过验收核证工作,健全市药品生产等方面的建设走上正规化、科学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