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宏观调控与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并举
工资总额宏观调控与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并举
【工资总额宏观调控与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并举】 1995年,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上着重抓了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和企业内部分配两个环节。在工资总额宏观调控上,继续实行弹性工资计划。全年,全市弹性工资计划为5.1亿元,其中市区为3.4亿元,市属四县为 1.7亿元。到年底,市、区、县属企业实际支付工资3.7亿元,占全年计划的72.5%。在加强企业内部分配指导上,结合企业实际,继续推广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三联计酬定额浮动工资、百元产值含量工资、计件工资和计时加奖励工资等形式的内部分配办法。同时,在全市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下发的最低工资标准。到年底,市、区、县属企业职工人均收入 4 391元,其中市、区属企业职工人均收入达6 2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