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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制建设持续加强

劳动法制建设持续加强



  【劳动法制建设持续加强】 1995年,市劳动部门在全市贯彻实施了《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在各新闻单位的配合下,对劳动就业、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合同制度等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宣传。同时加大了在企业和职工中宣传《劳动法》的力度。各企业普遍采取放录像讲座、讲课、出板报和举办知识竞赛活动,使学习宣传《劳动法》开展的广泛深入;初步建立劳动监察体制,制定监察工作制度和规程,共配备专兼职劳动监察员67名,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类企业全面组织进行贯彻实施《劳动法》大检查,共查出问题302个,整改289个。全年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48件次,立案24件,结案率达100%;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5件,立案 17件,结案15件,结案率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