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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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49个,其中,市区205个,四县144个;设床位8 204张,市区6 255张,四县1 949张;有在职职工19 289人,其中市区14 817人.四县4 472人;卫生技术人员14 863人,市区10 601人,四县3 462人。在这些卫生技术人员中,有主任医师17名(不含门诊部、所),副主任医师352 名,主治医师2 260人。其他技本人员及管理人员中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有535人,县及县以上医院有大型医疗设备1 045台(件)。
市卫生系统贯彻执行“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为全市实施“ 13633”发展战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国家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大庆市“爱婴市”称号;国家卫生部授予大庆市“全国精神病防治先进市”称号。市结防所荣获“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单位”;油田总医院荣获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医疗卫生先进单位”;市卫生局先后荣获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卫生防疫先进单位”、“工业卫生先进单位”;省政府授予市卫生防疫站“计划免疫先进集体”。市政府授予市卫生局“市级打假工作先进单位”和市政系统第四次岗检“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全市卫生系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1996年, 全市卫生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5个方面20项指标全部完成。主要表现在:
——疾病控制方面。巩固了以乡为单位四苗接种率85%的目标,实际完成95%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区达 98%,四县达50%,均完成了年初计划;连续5年杜绝了脊髓灰质炎新患病例的发生;结核病人发现率达100%,治愈率达95%,完成了年初计划;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5%,比1995年及计划目标提高5个百分点;消毒管理索证率达98%,比计划提高8%。
——妇幼保健方面。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05‰,比计划降低了 22.1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8.33/10万,比计划目标降低了4.17/10万。
——医疗保健服务方面。临床初步诊断和临床确定诊断符合率区级以上医院均超过 95%;区级以上医院治疗有效率均超过了 95%的目标;基本功训练考试成绩区级医院平均79分,比计划提高 4分;市级医院平均88 分,比计划提高 13分。各项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市级医院达95.97%,区级医院达91%,比计划分别提高了0.97%和1%。食物中毒发病率为零;食品卫生综合达标率93%,比计划目标提高了4%。
——药品管理方面。药品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正确率完成 99%的目标;药品监督覆盖面区以上医院、个体诊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均达100%。
——农村卫生方面。乡农村卫生院房屋建筑工程完成18所 7 040平方米;农村集体办所率区属农村和肇源县达100%。
【卫生系统进行第四次岗检】 8月1日至10月 1日,全市卫生系统进行第四次岗位责任制检查。岗检开始前,市卫生局组成岗检领导小组,拟定了“岗检实施方案”,以及“岗检内容量化表”,对这次岗位责任制检查的指导思想、内容、任务都做了具体规定。这次岗检,卫生系统着重解决四个问题:一是端正行风,重点检查少数岗位人员“不送红包不办事、送了红包乱办事”的问题。二是清理在药品、卫生器械采购活动中的回扣问题。三是实行医疗卫生社会服务承诺制度问题。四是政令畅通问题。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边查边改,取得较好效果。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医德医风大有好转,经市岗检办验收合格,市卫生局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市政系统第四次岗位责任制检查“组织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