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997年,市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奢侈浪费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遏制,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5月13日,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进一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学习教育活动。通知指出,今年以来,中共中央相继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两个党内法则。这是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保证《条例》和《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市委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和《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通知要求,要深刻认识开展《条例》和《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摆上党建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力求实效,使广大党员干部掌握精神实质,自觉地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通知要求党员对照《条例》和《廉政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整理、边提高,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查摆和解决问题的过程。通知最后强调,要搞好学习教育活动的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市委要在今年下半年,对全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以及《条例》和《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