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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效果明显

案件查处效果明显



  【案件查处效果明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纪办案,取得明显效果。
  199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 4 851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430件,涉及党员干部436人,已结案430件,结案率100%。处分党员干部417人。给予党纪处分281人,其中开除党籍94人,留党察看39人,撤销党内职务9人;给予政纪处分 207人(开除12人),开除留用察看22人,撤职44人,降级14人,记大过39人。同时受刑事处分38人。通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733万元。
  违法违纪案件的主要特点是: (1)经济类案件仍占较大比例,特别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尤为突出。全市共立案查处经济类案件207件,占案件总数的48.1%。 (2)失职渎职案件突出。全市立案查处失职渎职案件85件,占案件总数的19.8%。与1996年相比,增加15件,上升21.4%。(3)腐化堕落和赌博案件上升幅度较大。全市共立案查处腐化堕落和赌博案件 61件,占案件总数的14.2%,同比增加13件,上升27.1%。(4) 发生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严重,尤其是农村党支部书记、村长违纪的较多。全年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59件,其中涉及村党支部书记、村长的案件就有32件,占54.2%。同比增加12件,上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