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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摘要)
             —1998年2月23日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玉坤
  在过去的五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全市广大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市委的重大部署与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起来,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执法监督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总标准,努力为大庆经济建设搞好检察服务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按照党的基本路线和市委的经济发展战略来统一执法思想,开展检察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在检察机关的有效贯彻落实。五年来,按照市委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转变职能、服务基层等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较好地处理打击与服务、整体与局部、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的关系,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把查办案件、打击犯罪作为经济建设最主要、最直接的服务,坚决打击破坏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各种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石油、石油化工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的各种犯罪分子,特别是注重查办在企业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破产、合资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犯罪案件,保护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保护企业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与正当要求。通过建立服务联系点、派驻检察室,结服务联系对子、开展精神文明共建等形式,进行预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重点服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依法治企,使服务不断向新的深度和广度延伸。市检察院出台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目标管理工作方案》,十五大召开后,迅速制定了《检察机关为改善经济环境加快改革发展服务的工作意见》和《大庆市检察机关为“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服务方案》,定出具体服务指标和保障措施,实行量化考核,使检察服务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各业务部门积极主动地拓宽服务领域,选准最佳结合点,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为大庆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服好务。五年来通过检察服务共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 294万元,比前五年的1 526.4万元上升181.3%。
  二、坚持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办大要案有突破性进展
  1993年党中央作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以后,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及人大的决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发生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大要案作为查办重点,在工作中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锲而不舍,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1993年1月至1997年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 1 197件1 267人,比前五年上升49.5%;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744件844人,比前五年上升175.6%;所立案件中贪污案332件407人,占立案总数的54.7%,比前五年上升302.9%;贿赂案件175件181人,占立案总数的23.5%,比前五年上升51%;大要案434件502人,比前五年上升443%。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36人,是前五年的 3.6倍。百万元以上大案12件,前五年为零。1997年我们还直接参与了省委和省检察院交办的齐齐哈尔市大北集团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在具体办案中,主要做到“四个入手”。即一是从强化领导入手,两级院检察长亲自查办大要案。实行“一把手”工程和“反贪局长”工程,把查办大要案作为重中之重,做到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攻坚啃硬,亲自排除干扰。二是从深挖窝案串案入手,不断扩大查办大要案效果。根据贪贿案件经济往来复杂、案中有案的特点,注意从个案中挖串案窝案,在串案窝案中挖大要案。选准突破口,抓住特点查;理清资金走向,抓住蛛丝马迹查;左右突破,抓住牵带线索查。三是从“两法”的新规定入手,力争在12小时内突破大要案。注意把突破案件的基础放在初查上,讲究谋略,严格保密,突出一个“活”字;在受案时突出一个“快”字,在突破犯罪嫌疑人防线时掌握一个“准”字。四是从精心组织协调入手,保证查办大要案顺利进行。做到确定办案重点,选好主攻方向,打好每个阶段性战役;市、县、区院上下协同,充分发挥反贪局攻坚啃硬的主力军作用;统一动作,集中人、财、物力进行重点突破。例如我们查办的王连宝、杨金星、魏琨、邢亚杰、曲万波等重特大贪贿要案,都是采取上述措施破获的。这些案件的查处,进一步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张扬了法制。
  三、坚持“严打”方针,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专政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为保障我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1993年 1月至1997年12月,全市刑检部门共受理各类呈捕刑事案件 6 406件9 003人,经审查批捕5 382件7 764人,不批捕464件843人,受理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6 205件10 609人,经审查起诉4 824 件7 765人,免予起诉245件458人,不起诉94件1 32人。全市刑检部门在“严打”斗争中,按照中央关于“破大案、追逃犯、打团伙”的部署,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稳、准、狠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努力做到“六个坚持”。即一是坚持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保证案件在法定时限内从快办结;二是坚持“两个基本”的办案原则,保证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三是坚持严把质量关,保证不在检察环节出现错案;四是坚持领导亲临一线办案,保证重特大案件不出纰漏;五是坚持综合治理方针,保证打防教改管建的有机统一;六是坚持在新法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新的工作方法,保证修改后的《刑法》、《刑诉法》的准确实施和高效运作,从而有力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扩大了“严打”声威和效果。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打击重点突出。依法严惩了恶性暴力犯罪、流窜犯罪、涉枪犯罪、毒品犯罪、团伙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流氓恶势力,尤其是抢劫、盗窃油田物资和破坏油田生产设备的犯罪。办案质量高。所办案件捕诉准确率、免予起诉和不起诉准确率、结案率均达99.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果好。五年共为企业上法制课413次,向发案单位、涉案单位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13份,使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得到解决。
  四、坚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不断改进和强化执法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突出问题,以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目的,全面开展了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察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尤其在新法实施中更加强化了执法监督职能。主要做到“两支持一延伸”。即一是争取各级党委和人大的支持,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对一些有阻力的重大案件,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请求支持和帮助,争取预期的监督效果;二是积极深入基层院帮助指导,支持基层院大胆开展执法监督;三是深入公安、法院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执法监督延伸到易于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部门,有效地纠正了各类违法问题。五年来,共对应立案不立案或以罚代刑的案件,依法发出立案通知书127件;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22件(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件;对判决生效后不按规定交付执行及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以钱抵刑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77件并已全部解决;对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口头、书面纠正意见 869条,认真纠正超期羁押问题45个。民行部门对确有错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7件,查办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案 7件。法纪部门立案查处徇私舞弊案26件,玩忽职守案79件,刑讯逼供案18件,非法拘禁案60件。监所部门共办理监管改造部门犯罪案件39件,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五、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原则,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我们在突出重点工作的同时,坚持统筹
  兼顾,注意协调运作,同步发展,从而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控申工作突出抓好举报宣传和案件初查工作,认真搞好来信来访工作,办好刑事复查申诉案件,较好地发挥了“窗口”作用。五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6 331件,初查733件,立案215件。目前已有5个省级文明接待室,1个国家级文明接待室。技术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五年共办理案件1 957件,出具文字材料1 385份,为办案提供证据,纠正鉴定结论20件,补充鉴定155件,保障了严格执法办案。民行工作成绩突出。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03件,立案198件,有力地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保护了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交通、通讯、办公条件都不同程度得到改善。政务、调研、检察宣传、行管、装备等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六、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方针,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199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普遍开展了“争上游、创一流、做贡献”活动,激发了广大干警踊跃争先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在队伍建设上,以讲学习、讲正治、讲政气、提高素质为主题,侧重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按照市委理论学习安排,持之以恒地学好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干警思想上和工作中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十五大”召开后,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高潮,市院还聘请党校教师进行专题讲座5场,共有226人参加听课。通过学习,使广大干警统一了思想,激励了斗志,进一步坚定了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二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学、合、实、创、廉”五字方针,大力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到从严治检先治警,从严治警先治长,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勤政务实团结战斗的坚强堡垒。至1997年底,九个基层院的领导班子全部被所在县、区委评为一类班子。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广泛开展了以树立献身事业的“铁人”形象、清正廉洁的“清官”形象、勤政执法的“公仆”形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卫士”形象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全市检察机关1997年成为精神文明系统。四是开展了学东莱、学胜利达标活动,用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事迹教育人、激励人、鞭策人,逐步形成了“见先进就学,见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的氛围。五年来,全市有42个集体和56名干警受到省检察院和省政法委的表彰,217个集体和325名干警分别受到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和县、区院的记功和表彰。1996年以来共有80个科室在学胜利活动中达标。1997年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还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从而形成了较多数量和较高质量的典型群体。五是实施了承诺制、公示制服务,按照市委关于“大力开展窗口单位承诺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承诺服务方案和公示制度,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文明执法服务水平。六是开展了以提高文化业务素质为目的的培训工作。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的教育,使干警的文化层次、业务素质有了显著提高。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有研究生26人,本科生217人,大专生277人,较好地适应了检察工作需要,七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五年来,我们除进行一年一度的执法执纪大检查之外,还进行了5 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整顿,坚持不懈进行廉洁勤政教育,以德倡廉,以长带廉,以约促廉,以严保廉,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对违纪干警通报批评4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人,调离机关5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开除党藉处分2人。通过严明党纪、政纪和检察人员纪律,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八是推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各县、区院实行了重点岗位轮换制,实现了办案和工作力量配置的最佳组合。有的院还实行了科室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干警聘任、搭档制、试岗待岗制和尾数淘汰制,达到了优化组合、鼓励上进、激活内力、促进工作的目的。
  回顾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有成绩,有经验,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意识;二是在业务上,有的干警对“两法”的一些条款理解掌握不好,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执法环境要求;三是创一流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争创意识不强;四是在纪律作风上,个别干警中不依法办事、不文明办案、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在经济较贫困的县院,通讯、交通、办公条件相对落后,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1998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各项事业全面向21世纪推进,实现划时代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全市检察机关面临的任务将更加繁重而艰巨。我们要用党的十五大精神统一全体干警的思想,进一步认清肩负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满腔热忱、坚韧不拔地做好检察工作。1998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市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监督”的工作方针和“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强化素质”的队伍建设方针,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执法监督三项重点,推动全面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保证我市改革开放和二次创业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此,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为大庆实行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服务。
  第二、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要案。
  第三、要继续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等各种问题。
  第五、要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