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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动员大会】 4月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动员大会。钱棣华、杨信、司家祥、阮殿龙、汤锡贰、宁增瑞等市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出台了《大庆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大庆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市纪检委、监察局为确保改革战功,发出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
这次大会是大庆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思想动员和工作部署的大会。《大庆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已经过省委、省政府批准。按照这个方案规定,全市党政机构共设置63个。其中党政工作部门57个,部、委、办、局管理机构6个,比现有的76 个机构减少13个,精简了 17%。《关于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介绍了这次机构调整的有关情况,有的机构是合署办公的,有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和对外挂牌子的,有改为事业单位的,有归口部、委、办、局管理的,有撤并和新组建的,有更换名称的,还有负责议事协调的。4月18日~6月30日,为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组织实施阶段,8月底前验收结束。
《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党政机构的设置,萨尔图区、让胡路区不超过27个,龙凤区、红岗区不超过24个,大同区不超过31个。各区的机构改革与市直机关同步进行,力争 6月完成。
《大庆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了全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市、区及区属乡(镇)三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全部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推行公务员制度分准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7月1日~30日为验收阶段。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钱棣华作了讲话,要求与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责任感;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抓好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加强领导,确保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全面铺开】 8月5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大庆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自此,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入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阶段。
全市现有事业单位3 027个,人员编制 55 667名,在职人员55 454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着政事、事企职责不分,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社会化程度不高,财政负担过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等问题。针对以上情况,这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紧紧围绕 “13633”发展战略和二次创业目标,从全市实际出发,按照政事分开、“脱钩、放权、分类、搞活”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和政事关系,调整布局,压缩机构和编制,推进社会化进程,转换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减轻财政负担,进一步发挥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改革具体工作中,要遵循分口、分系统、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因类制宜、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1.改善布局,界定职能。确保关系国计民生,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基础性、示范性作用的事业单位。支持和发展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而又不需要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撤并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事业单位。合理划分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的职责,明确事业单位的职权范围。2.减轻财政负担,实行分类管理。减少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精减人员编制,实行多样化的分类管理。3.优化人员结构。除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执行国家或地区颁布的人员结构标准外,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或业务人员)与党政工作人员(包括领导成员)、工勤人员之间,大体按 70:10:20的比例标准确定人员结构。同时要注重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使其趋于合理化。4.理顺关系。明确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理顺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简政放权。
此次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至9月为准备阶段,10月至11月为改革实施阶段,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
【市直机关党政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到1997年底,市直机关76个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市辖 5个区和人大、政协(含市、县、区人大、政协)的机构改革方案25个,都通过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审定。在改革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方案,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为保证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有章可循,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大庆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参照兄弟地市机构改革经验,结合大庆实际,相继制定了《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大庆市机构改革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呈报“三定”方案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市直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及撤、并、转机关档案归属问题的通知》、《大庆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等,为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保证。二是根据转变职能的需要,调整了机构。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进行了撤并 (撤消了工业局、轻纺工业局) ;从弱化政府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企业的职能出发,对商业委员会、医药管理局实行了政企分开;从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出发,健全完善了公共事业、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职能部门;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出发,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工作机构;从精简党政机构和人员出发,将市教育局、市工农教育办公室合并为市教委,将市档案局、行管处、市党史办公室、市老龄委办公室等转为事业单位。市直机关改革前职能配置为1 757项,改革后重新认定职能831 项,比改革前减少了926项;市直机关各职能部门改革前内设机构646个,改革后内设机构576个,比改革前精简70个。三是调整核定了市、区党政机关人员编制。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和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按照职能和测算的工作量,提出了市直机关人员编制总体分配意见和各部门编制具体核定数额,经过市委常委会批准执行。从编制情况看,市直机关预分行政编制 1 950名,实际下达编制1 883名,压缩编制67名。市辖区预分行政编制 1 500名,实际下达编制1 450名,压缩编制50名。市直机关原有编制2 326名,机构改革下达编制 2 145名(包括工勤人员和老干部工作人员编制) ,与改革前相比精简编制181名。市辖区原有编制1 703名,机构改革下达编制1 666名(其中行政编制1 450名、工勤事业编制 173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43名),与改革前相比精简编制3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