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保证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

保证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



  【保证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1997年,围绕贯彻落实大庆《部分企业解困与“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市政府成立了以杨信市长为组长,由劳动、计委、经委、体改、财政等1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解困与再就业领导小组。四县、五区和开发区及市属有关单位成立了解困领导组织27个,为解困与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制定了《一九九七年解困与再就业工作计划》,确定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措施。市解困办领导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到年底筹措900 万元解困与再就业资金,市总工会还筹集到“送温暖”基金 400多万元,为全市解困与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开展了对企业困难职工救助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市、县劳动部门为319户企业的4 600名特困职工发放救济金1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