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劳动监督检查的力度
加大劳动监督检查的力度
【加大劳动监督检查的力度】 1997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和《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开展了劳动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实行了劳动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目标和措施。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 1 369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6 395人,补办就业证卡3 284人,清退违法使用农民工2 256人,补缴社会保险基金96 000元,清退非法收取抵押金173 700元,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 28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