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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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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1997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实现了审汁执法水平、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方面的稳步提高,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全年,共开展19项省定审计任务,审计单位332个;开展5个自定项目的审计,审计单位135个。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和组织、纪检等部门的委托,完成了25项经济责任和经济案件的审计、鉴证工作。同时,继续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了对各市属企业扭亏工作的审计。被审计单位涉及全市财政、金融、工商、农林、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文教等系统,审计面基本上覆盖了市属各部门和单位。
  在审计执法工作中,各级审计机关从严要求,依法办事,较好地发挥了经济监督的作用。一年中,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6 406万元,应上缴财政资金 1 502万元,应追还侵占挪用资金5 92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 544万元,做罚款处理312.5万元,已收缴违纪资金1 118万元。查出违纪资金数额、收缴违纪资金数额和违纪资金收缴入库率,均创出了历年最好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廉政建设,保障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完成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全年审计工作的重点。全市各级审计机关树立大财政审计的思想,在把握重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财政审计的新路子。审计前,市审计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制定了内容详尽、操作性强的审计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杨信为组长的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领导小组,并将审计方案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将郭振乾审计长关于《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开户的审计监督》讲话复印发至各县区,并取得人民银行的积极配合,对列入审计范围的有关部门在金融机构开户存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从外围摸清财政资金收支活动与结存的基本情况。审计中,坚持从“帐户入手,下审一级”的审计方法,被审单位全部建起了审计档案。共清理出财政部门帐户35个,余额8 609万元,撤并财政部门帐户10个,预算单位撤并多开帐户2个。摸清财政财务收支家底以后,实事求是地评价财政部门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作出审计决定,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共审计出违纪资金6 769万元,应上缴财政资金489万元,收缴入库 485万元。审计后,财政部门按市领导对审计意见的批示,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逐项研究落实审计意见。
  【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以及《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在职、离任领导干部实施审计的通知》精神,市审计局认真实施了对全市有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对市城建开发公司、市三环企业公司、市东风宾馆、市工商局、市热力公司、市校办企业公司、市国外经贸公司、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25项审计项目、40个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了一批违纪问题,查出违纪资金 5 000多万元。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有的单独立项,有的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同步进行,严格依照审计程序规范进行,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审计人员把在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汇总归类,提出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建议,形成了《关于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情况通报》,上报市委、市政府。在实施的15项经济责任审计中,有3名正科级干部被组织部门提拔为副处级干部,有4名干部退居二线,有 3名干部因涉嫌违纪被移交纪检部门继续审查,有2名干部转任,有3名组织部门拟提升的后备干部因涉及某方面经济责任未被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