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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企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

乡企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



  【乡企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 1997年,全市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年初的1 619家集体企业中除317家租赁承包经营未到期外,其余应改制企业都已实现改制,其中改造成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企业291户,出售企业 664户,兼并企业25户,破产企业5户,自然解体 317户。为保证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主管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成立以乡企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机关科室长为成员的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实行包片负责和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是确定改革目标,分类指导。 对效益好、负债率低、净资产在1 000 万元以上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将其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并积极创造条件向大集团方向发展;对净资产在 1 000万元以下保本微利企业,原则上采取把净产一次性出售给职工的办法,由职工全员持股,改造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对资债相当,扭亏有望的企业,零价出售给职工,动员职工参股注资经营,成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对资不抵债或扭亏无望的企业要依法破产;对资产少、规模小、职工少的企业,一次性出售给个人。三是培训骨干。举办了资产评估培训班,有45人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市乡企局服务中心还聘请了 5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先后为 724家企业评估资产。四是典型引路。针对基层人员缺乏改革经验的实际,确定联谊石化企业集团、创业集团、龙凤保温材料厂、红岗井下作业队、大同筑路公司、林甸黎明乡榨油厂等 5个单位为先行试点,从各试点企业实际出发,因企施策,不搞一刀切,保证改革质量。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集体企业,活力普遍增强,经济效益大都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