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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管理逐步完善

房地产市场管理逐步完善



  【房地产市场管理逐步完善】 随着大庆房地产经营市场日趋活跃,交易活动日益频繁,1997年市房产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管理力度。针对房屋租赁中存在的私下交易、口头协议、自定合同等问题,加强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大庆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将以房入股、以房联营、室内柜台、摊位出租等行为纳入了管理范畴,并与工商、物价、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了业务协作关系,进一步扩大了租赁管理覆盖面。全市办理租赁鉴证1 300户,办理房屋买卖 1 050起,成交额达6 000多万元;同时加强了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完善了房地产抵押鉴证工作程序,全面实行抵押审核鉴证制度,共办理房屋抵押 130件,抵押贷款5 000多万元;房地产估价工作有了很大进展,完成各类评估业务745件,估价结论准确率100%。开展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经纪人的管理工作,协调工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资质审查。还与新闻单位协调,初步建立了房地产广告审批制度。1997年,全市共收取房产管理费7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