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技术合同法》宣传活动
开展《技术合同法》宣传活动
【开展《技术合同法》宣传活动】 1997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10周年纪念日。这天,市科委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办公室组织四县五区和开发区分别在所在镇的主要繁华街道设立了咨询服务宣传站, 156名讲解员宣讲了《技术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出动了16台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大庆市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资料15 000多份,直接咨询人数 2 500多人。市科委主任何思孝、市人大教科文卫办公室主任门德发率领宣传活动检查小组对萨尔图区、让胡路区、开发区等地的宣传咨询活动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