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被批准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
肇州县被批准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
【肇州县被批准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
1997年3月5日至 6日,受国家科委委托,省科委会同省统计局、大庆市科委等部门的专家组成以省科委常务副主任梁世成为主任委员的验收委员会,对肇州县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予以现场考核验收,其中四项一票否决指标全部合格,总得分为 998.8分。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肇州县的科技工作,符合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的标准,通过验收,报国家科委审批。7月,国家科委正式批准肇州县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
肇州县委、县政府重视科技工作,坚持把科技工作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紧紧依靠科技进步,使全县的各项事业都得到了较快发展。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7.99亿元,比1995年增长13.3%。城镇和农村人均收入分别比1995年增加51元和338元。工农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三年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份额为 38.7%,比前三年提高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