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全市报刊治理工作开始

全市报刊治理工作开始



  【全市报刊治理工作开始】 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增进效益”的原则,使报刊业从扩大规模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转变,改变报刊业分散经营、效益低下的现状,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全市报刊治理工作开始。
  这次报刊业治理的重点是:转化内部报刊;压缩正式报刊中行业所办报刊;重复设置的报刊。按国家新闻出版署的统一规定,现有的内部报刊一律撤销,原主管主办单位可视需要,或者自行将其转化为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纳入机关企事业文件资料管理范畴,或者自行将其停办。根据这一规定,全市现有的25种内部报刊都在取消之列。
  被取消的内部报刊、停办的正式报刊是否改为内部资料,由原主管、主办单位自行决定。按有关规定,内部资料应纳入机关企事业文件资料管理范畴,只限在本单位本系统发送,一律不收取工本费,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向内部和社会征订发行。此次取消的内部报刊、停办的正式报刊,其停刊日期均为1997年12月31日。届时由省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全部注销其登记。被取消的内部报刊,一律停止向内部和社会征求1998年度订户。自1998年1月1日起,被取消的报刊,如有继续出版发行的,一律按非法出版物对待,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今后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不再受理行业报纸和期刊的申办工作,但按有关政策规定,现有内部报刊中,少数质量较高、社会需要较大的,根据优化结构等要求,可申办正式报刊。
  根据国家有关报纸、期刊质量评定标准规定,从1998年起,市新闻出版局将对全市正式报刊进行全面质量评定。凡两次在质量评定中不合格的报纸、期刊,予以停办;对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报纸、期刊,实行一票否决,撤销刊号;对违纪的报刊,经限期整改后,仍不遵纪守法的,要撤销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