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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医疗服务质量指标
医政工作
全面完成医疗服务质量指标
【全面完成医疗服务质量指标】 1997年,市卫生系统职工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坚持不懈,全面完成了省卫生厅下达的各项指标。1.全市二、三级医院入院出院诊断符合率稳定在95%,治疗有效率达95%以上;2.医疗一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3.急救物品完好率100%;4.门诊病案书写合格率、住院病案书写甲级率达 90%以上;5.各项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达90%以上,三级训练考核平均75分以上,基础护理合格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