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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市场管理
加强医疗市场管理
【加强医疗市场管理】 市卫生主管部门于3月、10月,两次对个体医疗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3号令和《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对个体医疗机构逐个进行检查,对 195家符合标准的予以公告;对通过整改可能达到标准的15家个体医疗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取缔无照行医8家,罚款6 800元。此外,对个体从医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共计考试考核246人,及格率为 94.7%。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对157家个体医疗机构执业人员重新核发了《行医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