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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母婴医疗保健机构

整顿母婴医疗保健机构



  【整顿母婴医疗保健机构】 按照《母婴保健法》要求,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考核发证。根据大庆市的实际,采取分层次评审的办法,区级以上的母婴医疗保健机构由市卫生局评审,其它基层单位由各区县卫生局负责评审。为保证考核评审质量,聘请妇科专家参与评审,并制订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做到给分有根据,扣分有理由。年内,共评审92个单位,给合格的79个发了执业许可证,有13个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