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抚恤工作有成效
优待抚恤工作有成效
【优待抚恤工作有成效】 1997年,大庆市提高了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年人均为1 984元,最高的已达 3 000元,优待金标准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义务兵的征集工作。市区全年筹集城镇义务兵优待金405万元,1996年末以前退伍的城镇义务兵已有1 897人(不含四县)领取了优待金,共兑现优待金369万元。市民政部门扶持500户优扶对象脱贫奔小康。同时,加强了拥军优属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工作,全年市区拥军优属保障基金已筹集到700万元,有6个县、区,32个乡镇建立了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