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
婚姻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
【婚姻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 1997年,全市共受理结婚登记16 643对,准予登记15 678对;受理离婚登记934对,准予离婚624对。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从11月25日至27日,市民政局用 3天时间对全市各县、区业务股长和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使登记员业务素质和思相道德修养都有了明显提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奠定了基础。针对部分县、区在办理婚姻登记上存在着违法登记和利用婚姻登记进行搭车收费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使乱收费现象得到遏制,违法登记案例减少,收到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