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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概况】 199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龙头,以三大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为基础,开展了以净化市容、绿化环境、优化秩序为内容的“让大庆更美丽”活动,以实行“承诺制”和“公示制”为载体的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活动;实施了促进大庆文化艺术全面繁荣的 “精品工程” 和以夯实文明城市建市基础为目标的“细胞”创建工程;广泛开展了工农城乡共建和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通过开展以上活动,为大庆二次创业和大开放发展战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1997年底,在全国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被省文明委定为黑龙江省文明城市建设示范市。1998年,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黑龙江省文明城市建设优胜市。
                                     (吴玉宝)
  【党政机关实行承诺制、公示制】 1998年,全市继续认真抓了窗口单位的优质服务。一是突出党政机关、执法执纪部门和与人民群众生活有直接联系的服务窗口,深入开展“承诺制”和“公示制”。市直机关工委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分四批组织市直机关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同时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系列创建活动等方式,使践诺践示率不断提高。二是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围绕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需要,切实转变机关作用,开展了“创建文明机关”和“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结合行业实际深入开展了优质服务达标竞赛。公交系统开展了“为人民服务、树公交新风”、“文明在出租车”、“文明在长途客运”活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了“创建放心满意医院”和“放心药店”活动;环卫行业开展了“双十创优”活动;建设银行开展了“导入 CIS战略,创最佳银行”活动;公安系统开展了“学东莱,创一流公安队伍”活动等。“两制”的普遍推行及优质服务达标竞赛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全市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的提高。
                                     (吴玉宝)
  【广泛开展“让大庆更美丽”活动】 为全面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工程,市文明办会同爱卫、公用、公安、工商、环保、交通、卫生、教育和共青团等部门,在加强城市日常管理的基础上,以净化市容、绿化环境、优化秩序为主要内容,以清理环境卫生、净化集贸市场、亮化主要街路、建设文明小区、整治交通秩序、清理不良文化现象为突破口,集中开展了“让大庆更美丽”活动。全市共清除垃圾93万吨,治理卫生死角 6 124处,清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82万平方米,清理不规范牌匾21 900余个,义务植树 300余万株,铺种草坪70余万平方米,绿化美化道路36条120多公里,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5.2平方米,使全市的环境卫生质量逐年改善,城市面貌更加优美,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日益增强。“让大庆更美丽”活动得到了黑龙江省的充分肯定,在1997年全省首届“洁净城市”评比中,大庆市名列第二,获“洁净城市”称号,顺利通过了全国卫生城市的检查验收。1997年 7月,在全省文明城市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大庆市作了《集中力量整治环境,加快创建文明城市》的典型发言。  
                                     (吴玉宝)
  【实施“精品工程”喜结硕果】 1998年,大庆市文化部门继续抓精品,促繁荣,使专业文化取得了显著成绩。近两年来,共创作发表优秀文学作品18件,剧(曲)作品25个,优秀书法、绘画、版画作品81件,其中有44 件次参加国家或省级展览,并有6件获奖,12件被《中国现代美术全集》和省美术馆收录或收藏。话剧《地质师》、广播剧《地质师》和舞剧《大荒的太阳》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还授予话剧《地质师》第七届文华奖。1998年上半年,市话剧团排演了话剧《碧海风云》,赴沿海城市演出获得好评,受到中纪委等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年底又创排了话剧《洪水围困的日子》,并在苏沪杭地区演出。市歌舞团先后参与了中央电视台’98春节歌舞晚会、省元旦和春节联欢晚会、文化部等部门举办的《回归颂》大型文艺晚会及哈洽会文艺晚会的演出,成功地举办了“保卫大庆、重建家园”赈灾义演等 4个大型专场文艺晚会。抗洪期间,文艺工作者主动组成小分队,除用文艺形式慰问抗洪官兵、鼓舞士气外,还深入前线,体验生活,创作了一批情真意切的文艺作品,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群众性文化活动也开展得丰富多彩。举办了第五届农民文艺汇演、卡拉0K歌手大赛、庆“十一”歌舞晚会、京剧票友大赛、残疾人文艺汇演等 120余项全市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较好地满足了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需要。
                                     (吴玉宝)
  【实施“细胞创建工程”】 1998年,大庆市按照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普遍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要求,认真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每个市民应尽的法律义务,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一是在城镇以“五好文明家庭”、在农村以“十星级文明户”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全市评选出五好文明家庭19万户,十星级文明户2.9万户,市“美好家庭”42户,其中4户被全国妇联授予“美好家庭”称号,12户人选黑龙江省“美好家庭”行列。二是在四县五区开展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县(区)竞赛。按照《大庆市文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制定了《大庆市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县(区)考核细则》,将竞赛内容细化、量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全市涌现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标兵2个,先进区2个;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标兵1个,先进县2个。三是在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农村开展创建各类文明单位活动。全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小区15个,省级模范文明小区16个;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标兵 1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57个,省级文明单位88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333个,市级文明单位982个。全市初步形成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户户兴建文明家庭、集体创建文明单位、区域共建文明小区、全市建设文明城市的局面。
                                     (吴玉宝)
  【开展工农、军民共建共育活动】 1998年,以密切军民关系和促进城乡两个文明共同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了工农城乡共建和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工农城乡共建活动的意见》,通过实行市五大班子包县区、市直机关主要职能部门和效益较好企业与全市70个乡镇结对子的方式,广泛开展了工农城乡共建活动。两年来,共建单位共支援乡镇各类物资折合人民币 1.5亿多元,兴建有一定规模的生活基地和乡镇企业80余个,修建和完善学校、卫生院(所)和综合文化活动室300余个,对口培训科技、教育、文体骨干3 700 多人(次),创建各类文明单位、文明村镇83个。乡镇还大力支援企业生产建设,近 70%的区域有石油石化设施的村镇成立了联防队,协助公安机关和企业打击盗窃石油石化生产建设物资的违法犯罪活动,无偿或廉价支援共建单位农副产品总计 7 000多万公斤,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两个文明建设的共同进步。
  各军警部队、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大庆市军警民共建共育第二个五年规划》,全市246个共建对子开展了 “喜迎建军70周年,军民共建文明城市”、“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市民”及“做穿军装的大庆人”等各类双拥共建教育活动71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次;军警部队还对27 300多名大中专和高中的入校新生进行了军训;军警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的经济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和抗洪抢险斗争,广大官兵共向外地的亲戚、朋友、战友、同事发出宣传大庆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信件2 000多封,义务值勤 146次2 170人次,参加助民劳动日41 200多个,义务植树38 000余株,突击抢险80多次。共建共育活动受到上级的肯定,先后有5对共建对子、37名先进个人和13个连队 (支队)受到中宣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国家武警总部、沈阳军区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表彰,为全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吴玉宝)
  【炼油厂实行双文明建设一体化同步管理】 1998年,大庆石化总厂炼油厂继续推行了双文明建设一体化同步管理的办法。这项管理办法始于1990年,后来在总厂范围内得到推广。它的基本点是,按照既要创造经济效益,又要培养合格建设人才的社会主义企业原则,把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贯穿于企业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在具体实施这项管理办法中,石化总厂炼油厂坚持做到:抓宣传发动,强化创建意识;加强领导,落实保证措施;明确责任,分解创建目标;选好活动载体,加大工作力度;建设阵地,提高创建质量;突出主线,培养“四有”队伍。
  该厂由于不断丰富和完善双文明建设一体化管理措施,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因而获得了两个文明建设双丰收。1998年,全厂实现利税13.5亿元,实现利润6.85亿元。安全生产实现“五个重大事故为零”,产品质量连续19年出厂合格率达100%。全厂各基层单位共获总厂双文明先进单位 9个,评出炼油厂双文明先进单位19个,文明岗位达99.75%,文明职工达99.97%。从1990年起,炼油厂连续9年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闻 泽)
  【电业局全面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大庆电业局成立以来,坚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始终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企业整体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供电量占黑龙江省 1/3,居东北电网前列,供电可靠率达99.96%,综合电压合格率完成98.41%,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8 751元/人。1998年,在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情况下,企业的生产经营仍稳中有进,实现利润17.26亿元,多种经营产值达12 135万元,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占全省供电企业排头。
  1992年以来,企业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东北电力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家电力公司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这个局先后制定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规划》、《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既有长期规划部署,又有阶段创建目标;企业层层签定责任状,从上到下实行“一把手工程”;从1996年开始,每年由行政拨款16万元用于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基金。目前,全局已有49个单位进入当地各级文明单位行列(占应参评总数的98.5%),其中 6个220KV变电所实现了满堂红。1998年11月,在国家电力公司首批评选的一流供电企业中,大庆电业局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跨入国家一流供电企业,实现了黑龙江电网一流供电企业零的突破。该局决心抬高起点,加强管理,力争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
                                     (闻 泽)
  【市工商局创建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1998年,市工商局继续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为标准,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在具体工作中,作到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经常抓教育,提高队伍文明素质。二是坚持从实抓规范,强化日常执法行为规范,完善廉政制度,推行公示制,实行全方位监督机制,做到文明执法。三是坚持高标准要求,实施文明服务。做到推行文明服务公约,实施高效服务,实施全程服务,实施主动服务,实施挂牌服务,并推行了为民解难“有困难找工商服务制”和方便消费者投诉巡查制。四是坚持从严抓行风,树立文明形象。为此,开展了“整纪刹风树形象”、“找差距、正行风、树形象”和“站排头、增光彩、树形象”等活动。五是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
  市工商局通过以上工作,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1998年在黑龙江省民主评议行风中,获得全省工商系统第一名;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获得全省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先进单位。还先后获得了全市行风评议最佳单位第一名、市文明单位标兵、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招商引资“贡献杯”金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市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岗位责任制检查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贡献杯”银杯、市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等多种荣誉。在1999年 2月26日国家工商局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市工商局介绍了经验。全国只有 9个省、市工商局发言,黑龙江省仅有大庆市工商局1家。
                                     (闻 泽)
  【府明小区评为省级服务承诺先进单位】 1998年,大庆物业管理总公司府明物业管理公司,继续按照监督检查、统一管理、规范服务的要求,坚持住户至上、依法管理、文明服务原则,积极开展“树先进典型、创先进单位、做文明职工”活动,拓宽服务领域,搞好社会服务承诺,加强小区管理,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使府明小区在文明建设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被黑龙江省评为省级承诺先进单位。
  府明小区位于大庆市东风新村东南侧,1993年年初开始修建,并于当年10月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居住小区占地面积 30.14公顷,共有住宅楼58栋,公共设施42栋,铺种草坪63 900平方米。小区分为 8个组团,每个组团都设有自行车棚、工艺雕塑、小品、园林小景等,使小区环境形成院院有景,景景相连,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园林艺术效果。小区总体设计优美、布局合理,各项服务设施齐全。区内各组团,不论是公共设施,还是居民住宅楼,均为优质工程。1994年府明小区先后获得市级、省级文明住宅小区,市级、省级模范示范小区称号;1995年12月又荣获“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荣誉称号;1996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为“文明小区”建设示范点;1997年,经国家政法委考核被授予“平安小区”称号。
                                     (闻 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