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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公安系统“双十佳”评选活动

举办公安系统“双十佳”评选活动



  【举办公安系统“双十佳”评选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向东莱派出所学习的决定,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大庆日报社、大庆广播电台、大庆电视台、大庆有线电视台、市公安局等10家单位决定从10月26日开始在全市公安系统中开展评选“十佳警官”和“十佳人民满意的公安集体”活动。
  活动组委会确定了评选范围和标准。“十佳警官”在在编民警中评选,标准是:自身素质高、宗旨树得牢、执法形象好、工作政绩突出。“十佳人民满意的公安集体”在各县、区、企业公安(分)局、处、局直机关各部、处、支队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单位中评选,其标准是:班子坚强、宗旨牢固、治安稳定、秉公执法、管理规范、队伍素质高;确定的评选原则是: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先基层后机关,优先考虑窗口单位和基层一线,评先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质量。“双十佳”评选组委会确定的评选办法是:先在公安机关内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考核,确定出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最后由社会各界公开投票评定。对评选出的双“十佳”,将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和表彰,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集体颁发奖状,个人颁发证书,记三等功一次。这次活动到1999 年1月15日结束。
                                     (白万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