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创出新水平
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创出新水平
【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创出新水平】 1998年,大庆消防支队广大干警遵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为大庆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年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1 608起(其中重大火灾4起),比上年发生火灾1 590起减少1.1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2.51%,实现了年初提出的杜绝特大火灾、控制重大火灾的目标。主要做法有 3点,一是宣传与培训结合,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重点开展了《消防法》的宣传工作,共出动宣传人员8 210人次,宣传车辆1 575台次,直接受教育者达40万人次。同时,还组队参加了全省《消防法》知识竞赛,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二是全面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减少火灾隐患。年内消防支队重新调整了全市消防安全一二级重点单位,使一级重点单位达到332个,二级重点单位达到730个。全年共检查列管单位7 252个次,发现各类不安全因素4 023项,下发《防火检查记录》 6 879份,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向石油管理局和市政府汇报,提出建议158 条,有力地促进了火灾隐患的整改。三是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促进消防管理水平的提高。1998年,消防支队制定了《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规范了执法行为。全年查处火灾204起,火灾查处率达78.3%,无一起复议案件。让胡路区消防科采取承办人建卷、法制员把关、科长审核、内勤统一裁决的做法,较好地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萨尔图区消防科聘请公安局有关人员讲解法律文书等知识,提高了监督执法水平。同时,消防支队还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帮助企业消除火灾隐患。1998年,他们帮助指导全市消防安全一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十项标准”达标活动,优秀率和达标率分别为34%和62%。在建筑消防审核方面,坚持早期介入,主动参与工程的立项、施工、 验收全过程,现场审核,防患于未然,全年共审核各类建筑项目 553项、175万平方米,发现防火设计问题132个,查出违章建筑582个,问题整改率达100%。
(白春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