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综述
审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综述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综述】 1998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增强服务效果,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大力推进各项审判工作,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不停顿地向犯罪分子展开进攻。两级法院把杀人、抢劫、故意重伤等暴力犯罪、破坏油田生产建设犯罪、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破坏外来投资企业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对案件快审快结,对犯罪分子依法严判重判。对张伯良夫妇及保姆被害一案,从受案到作出判决,只用了12天。年内,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 824件2 770人,审结1 824件2 768人,在判决生效的1 325件2 030人中,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的104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18人,判处5~9年有期徒刑的310人,判处不满 5年有期徒刑的826人,判处拘投、管制、缓刑、定罪免处548 人,单处罚金18人,宣告无罪 6人。在惩治经济犯罪中,全市法院从惩治腐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出发,精心审理好每一起经济犯罪案件。省法院交办的原齐齐哈尔市大北集团案涉及的8 起案件12人、大庆龙凤区原副区长曲万波贪污受贿案、林甸县民政局原局长雷新岗贪污受贿案等多起有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抓紧时间审理,对起诉的全部作了有罪判决。一年中,全市法院受理一审经济犯罪案件86件67人,经审理结案87件99人 (含旧存),在判决生效的61件67人中,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7人,其余均作有罪判决并处以刑罚。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两级法院和各法庭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增进人民内部团结出发,依法审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名誉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广大民事审判干部废寝忘食、殚精竭虑,“巧理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依法据理审理好每起民事案件。在春种秋收的大忙季节,在抗洪抢险的紧要关头,法院组织了涉农专案组、巡回法庭、“坝上法庭”,就近、就地开庭审判,方便当事人诉讼。仅在抗洪期间,法官到灾区、到灾民临时居住点巡回审案560多起,调处简易纠纷870多件。在1998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大力加强法庭建设,扎扎实实整顿法庭,使全市29个法庭适应了形势任务的需要,发挥了法庭前沿阵地的作用,法庭审结的案件占全市民事案件的 70%。在1998年全省法院第五次法庭工作会议上,全市法院有 6份经验在会上介绍,占会议交流经验的五分之一;在全国首次法庭工作会议上,大庆市法院作为全省法院的代表出席会议并介绍经验,让胡路区乘风人民法庭被评为东北地区惟一的、8 个“全国优秀人民法庭”之一。全年两级法院受理民事一审案件16 271件,结案率为 99%,受案比上年增加5.5%,更审改判率为1.6%。在经济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并在审判实践中一以贯之。法院敞开受案,深挖案源,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快速优质审理联营、承包、租赁、购销、股份、破产、税收、信贷、集资以及涉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经济纠纷案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各市场主体平等有序竞争、发展。为了保证全市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法院从审判的角度,积极而稳妥地审理破产案件,全年共审结破产案件58件,标的额达4.89亿元。大庆毛毯总厂、林甸糖厂破产案件,标的额大,牵扯面广,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两级法院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圆满审结案件,破产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实现了无震荡破产。采油三厂大丰钢厂与沈阳某企业的票据纠纷案,标的额 600多万元,是迄今全市最大的票据纠纷案件,审理难度非常大,法院通过公开审理,依法据理审结此案,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年两级法院受理经济一审案件2 513件,诉讼标的额15.94亿元,经过审理,结案率达到 99%。这些大量案件的审结并予以执行,给企业增添了活力,保证了改革、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法院及时受理、依法裁决各种行政诉讼案件,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监督和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个别处罚不当的案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法院通过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扩大受案渠道,到行政执法机关走访、座谈、交换意见,改善行政执法环境,充实行政审判人员,提高执法水平,使行政审判工作呈上升趋势。为了配合全市整治“招商引资”环境,优化美化市容市貌,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大检查,法院抽调行政审判人员,参与制定政府有关文件,积极配合政府对不规范建筑拆迁工作,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 335件,是上年的2.2倍。
在执行工作中,法院干警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加大执行力度,竭尽全力兑现生效的法律判决或裁定。执行人员通过执行会战、组织各基层法院异地交叉执行、委托执行、依法强制执行、清积案,攻难案,啃“骨头”,提高执法水平,使案件执行率不断提高。市人大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极大关怀和支持,9 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开创了执行工作的新局面,使执行率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1998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 207件,执结4 214件(含旧存),执行率为99.8%,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达 1.9亿元。此外,法院的告诉申诉、审判监督、法医技术鉴定等项工作,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全市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并张贴公告,允许群众旁听,所有案件的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审判中实行当事人当庭举证,法庭当庭质证、认证,把审判活动的重心放在公开审判上。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全市法院还实行了“三区分开”、“三卡运行”,即把法院划分为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干警上班着装佩卡,办案实行案件运行卡,给当事人发放监督卡。这样,审判活动一律在法庭上进行,法官接待当事人一律在接待室,把审判活动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避免了“暗箱操作”。市中级法院在经济审判中,积极探索,大胆改革,将全部审判活动分为两组进行:一组为综合组,专司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和审判辅助工作;一组为审判组,只负责开庭审判,且在开庭前不得接触当事人,案件的调解、判决一律在法庭进行。这个改革,突破了以往一些习惯做法,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的审判机制,提高了司法效率,促进了司法公正。大庆法院的审判方式改革,被省高院予以推广,被新闻媒介包括《人民日报》予以报道,被一些法律专家学者称之为“中国审判方式的未来发展趋势”。
二、拓宽渠道,落实措施,全方位为经济发展服务
保持国民经济适度快速发展,是全党工作的重心,也是法院司法服务的重点。年初,市中级法院组织两级法院院长赴吉林、山东法院进行考察,学习他们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回来后,结合本市法院的实际,经过反复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一些规划和措施。市中院出台了三个文件:《大庆市法院为国有企业服务的近期举措》、《大庆市法院为招商引资实行“三优”服务承诺制》、《大庆市法院扶持辖区困难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这些文件在全市法院贯彻执行。市中院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先后三次到石油管理局、石化总厂、市属地方企业进行座谈,调查研究,征求企业对法院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基层法院的领导也以不同形式到辖区企业走访,向企业寻计问策,根据企业反馈的意见,法院适时调整服务方略,及时解决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深化了服务工作,使法院服务到“点子”上。
全市法院大力开展清税、清贷、清欠工作。两级法院由主管院长挂帅,抽调专人常年负责清欠。清欠人员不辞辛苦,奔波于市内外、省内外,为企业索回大量欠款和物资。据统计,全市法院1998年共为辖区企业清回欠款及物资折款价值 2.7亿多元,是历年来清欠数额最多的一年。在全市农村,法院和法庭把服务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审理涉农案件,全市法院审理坑农害农案件39件,审理为农民减负案件163件,总标的额达100余万元。在市委部署下,全市两级法院选派44名干部到农村扶贫,包乡、包村、包户,从法律、政策和科技兴农上帮助脱贫,并为贫困地区送去扶贫款物价值75万余元。
为了使法院的服务工作圆满到位,全市两级法院广开渠道,多管齐下,全方位为经济发展服务。1998年,全市两级法院在企业新设司法联络点108个,聘请并培训司法联络员340人(次),开展义务法律咨询15次,解答群众法律疑难问题890个,为企业上法制课280次,听众达 3万余人,帮助企业完善经济合同187份,提出司法建议213条。
三、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端正行风,提高队伍素质
按中央、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从 3月到10月,全市法院进行了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把对干警的思想教育贯彻始终,进行了政治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党纪廉政教育。市中级法院举行了反腐败新闻发布会,公布举报电话、受检机构和人员姓名,通报了 3起违纪案件的处理;两级法院组织了以“四最法官”为主体的英模报告团,在全市各法院巡回演讲;请市纪检委、市行风办进行专场反腐败形势教育;请市公安局介绍抓行风建设经验;请市经贸委作经济形势报告;请省高级法院有关庭举行法律学习讲座;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倾听他们对法院的意见;召开案件败诉方当事人座谈会,反馈法院办案不公、执法不廉问题;举办最佳卷宗、最佳法律文书、最差卷宗、最差法律文书展览;召开“四个一批”公开处理大会等等。这些教育,形式多样,内容实在,使全体干警真正在思想上受到触动、受到教育。在教育整顿中,市法院确定,以领导班子和中层班子建设为重点;以热点部门、热点岗位、热点问题为重点;以整顿审判纪律、工作纪律为重点,整顿、查处抓队伍“一手硬、一手软”、思想信念动摇、公仆意识淡化、“三观”不正、作风拖拉、办“三案”、收礼受贿、乱收费等问题,全市两级法院深入进行执法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纠正不放过,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干警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全市两级法院共检查案件20 585件,查出有各种问题案件 1 605件,其中实体有问题51件,程序有问题504件,文书卷宗等方面问题1 051件。在教育整顿中,全市两级法院诫勉谈话41人,换岗交流96人,予以各种纪律处分20人,清调辞退 5人,对这些人的处理,召开规模较大的公开处理大会,并请省高级法院、市党政领导参加,在会上逐件逐人宣布处理决定,并请新闻媒介予以曝光。
通过教育整顿,全市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廉政意识得到增强,审判纪律、工作纪律整肃一新,干警的工作干劲空前高涨。整顿发现的各类问题 98%得到整改,修订制度72项,重订、新订制度48项,并汇集成小册子《法官必读》,干警人手一册;在抗洪抢险牵扯一定人力物力的情况下,办案数量、办案质量仍创历史最好水平;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干警拒礼拒贿折款3.5万多元,收到群众送来的表扬信、感谢信 417封,锦旗、牌匾149面(块)。肇源县有个法庭庭长,在教育整顿中被免去庭长职务,但他接受教训,“知耻为勇”,在抗洪抢险中冲锋陷阵,3 个多月不下火线,被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二等功。大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受到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表扬,执法检查、教育整顿一次验收合格。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学东莱”活动
东莱派出所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红旗,他们所创造的“爱人民、讲奉献、保平安”的经验对各地政法机关具有普遍意议。在前几年全市法院学东莱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1998年全市法院加大学东莱的步伐,紧紧抓住东莱精神的实质,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公正司法为目标,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启动,使学东莱活动扎实、深入进行。
全市两级法院以学东莱为统领,加大创一流步伐。市中级法院制订了《全市法院“学东莱打基础树形象创先优”活动三年规划》和《全市法院开展“学东莱、学胜利、学乘风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这些文件,明确了学东莱的指导思想、达标要求、组织领导和具体措施。市中级法院还提出学东莱实行“一票否决”,凡是确定为计划内达标的单位未能经验收达标的,系统内当年不得授予任何荣誉称号。
市中级法院通过召开会议、印发简报、典型牵动、载体带动、机制推动,把学东莱与“学胜利达标”相结合、与“学乘风法庭”相结合,使学东莱活动向纵深发展。让胡路区乘风法庭,多年来结合实际学东莱,创造了具有法庭特点的“公正、便民、高效、廉洁”的乘风经验,被誉为“大庆的东莱”。通过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和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学东莱的先进人物顾双彦、乔莉、刘国璋、高守志等人的先进事迹,从而使全市法院学有目标,赶有榜样,推动学东莱活动蓬勃兴起。1998年,乘风法庭被命名为“全国优秀法庭”,让胡路区法院经济庭庭长顾双彦被命名为“全国优秀女法官”,肇州县法院原院长高守志被命名为“全国优秀法官”,同时,涌现出一大批获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奋勇拼搏,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斗争
1998年,在大庆遭受特大洪水灾害时,全市法院把抗洪抢险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迅速行动、踊跃参战。各级领导身先士卒,广大干警不怕牺牲,不畏艰险,与洪魔展开了殊死搏斗。抗洪期间,全市法院组织10个突击队,直接参战人员 860人(次),排除重大险情38处,转移群众3.9万余人,抢救物资价值1 400多万元,捐款捐物价值 123万余元。为了确保灾区的社会稳定和为灾区重建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市中级法院及时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危害抗洪救灾工作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为灾后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十条意见》两个文件,在抗洪现场就地审案、就地判决,惩治了抗洪抢险期间各种犯罪,稳定了民心。
(市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