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管理
矿产资源管理
矿产资源管理
【概况】 大庆市地矿局成立于1995年 6月,次年所辖各县地矿局相继建立。1998年,全市地矿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认真搞好“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地矿工作管理水平。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许可证登记、办证率和管理面都达到了100%,矿山企业持证率、年检率达100%,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面达100%。同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也取得显著成效,拓展了替代产业的门类。全市地矿管理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了新的成果。
(苏君祥)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成效显著】 1997年大庆对非石油、天然气资源首次开展勘查,1998年突出重点,继续推进地热和工程砂等勘查工作,扩大了成果:1.地热勘查开发:结合大庆实际情况,确定地热勘探开发指导方针是解放思想,尊重科学,统筹规划,区域突破,先地下后地上,先老井后新井,先试验后开发,逐步实现地热产业规模经济。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成立专项课题组进行研究,组织专家予以论证,决定在地热显示较好的林甸县首先打一口新井,改造一口老井,取得经验。位于林甸县花园乡的李3井是油田老探资井,作为老井改造对象,自6月26日开工,经射孔试水于11月10日完工,自喷日产水量 720立方米,水温52℃。位于林甸县城内的林热 1井作为大庆第一口地热勘探井,经过地质研究论证、工程设计论证和施工队伍招标,于6月8日开钻,9月16日完钻,完钻井深2 718米。如期完成了钻井、测试、取资料、射孔、试水工作,这口新井自喷日产水量 1 200立方米,水温54℃。水质检测结果,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开发前景非常广阔。
2.固体矿勘查:通过地质调查研究,结合以往的地质工作成果,在大庆地区发现了三个矿种:工程砂、泥炭和白粘土,经初步分析鉴定具有较好的经济价值和应用前景。1998年,在肇州县托古镇古河道和杜尔伯特县特勒古河道以及杜尔伯特县包包村白粘土矿等几个工作靶区投入了一定的钻探和槽探工作量。经过初查,在杜尔伯特县特勒矿点地表下2米左右发现厚度约5~7米具有开发价值的工程砂。于12月末完成对该区块工程砂的勘查工作,探明 C+D级储量600多万立方米。工程砂工业指标已经省资源委批复,填补了大庆没有工程砂的空白。泥炭、白粘土的勘查也初见成效。
(苏君祥)
【做好占用矿产储量登记工作】 根据省地矿厅要求,全省矿山企业占用矿产储量登记工作要在1999年底全部完成。市地矿局针对全市实际情况,年初制定了全市储量登记工作在1998年底前完成的工作计划。在大庆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各级地矿部门积极行动,克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市地矿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仪器,并聘请专家来大庆对储量登记工作给予指导。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截止12月末,全市 107家粘土矿企业已完成登记105家,占总数的98%。对因特殊原因没有进行储量登记的 2家企业,也进行了协调衔接。同时,认真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截止12月末,与省地矿厅共同征收油气资源补偿费1.3亿元;自收非油气资源补偿费19.2万元,已全部入库,完成省厅下达15万元征费指标的128%。
(苏君祥)
【矿业秩序全面好转】 1998年,全市各级地矿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不断加大矿业秩序检查整顿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整顿、综合治理。截止11月中旬,地矿部门共接到群众举报53起,立案查处17起,结案14起,规范工程取土场41个,罚没款近 4万元。全市共清查关闭非法开采油田探资井31口,其中,已拆除地面开采设施,交还给企业13口。取缔非法小炼油厂169个,化油点136处,收缴原油74.14吨、柴油3吨。通过整顿工作,使全市矿业秩序全面好转,顺利通过了省矿业秩序整顿检查小组的验收,并得到检查验收小组的好评。
(苏君祥)
【完善地矿管理网络】 1998年,市地矿系统在整顿矿业秩序的同时,注重配齐配强矿管人员,建立、完善地矿管理网络。市地矿局及时总结推广了杜尔伯特县由主管土地的乡(镇)长抓地矿工作,土地助理员兼任矿管助理员的做法。现在全市70个乡(镇)全部明确了主管地矿工作乡(镇)长,配齐了矿管助理员,制定和完善了乡(镇)矿管助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健全了自市、县至乡(镇)的地矿监督管理机构,在全市基本形成了横向管理到边,纵向管理到底的矿管网络。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地矿厅的肯定。
(苏君祥)
【宣传贯彻《矿产资源法》】 1998年年初以来,全市共举办学习贯彻《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的培训班15期,培训人数达 1 000多人次;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省地矿厅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00多人次;出动宣传车270多台次,散发传单6 000余份,张贴标语240多条;通过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1篇,播放电视专题讲话16场次,利用电台、电视台宣传《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40 多天;接待群众询问5 000多件。通过《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市民的法制观念和保护矿产资源的自觉性,国家矿产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苏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