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措施
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措施
【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措施】 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的现代企业工资分配体系,市劳动局在工资制度改革上,首先,强化了对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初步形成了分级管理、分类调控的机制。各县区对企业工资采取有效直接监控,市劳动部门变直接调控为间接调控;对市属企业在全市总的弹性工资计划之内,直接采取“工效”挂钩、“两个低于”和工资总额包干的调控办法,进一步理顺了调控程序,形成了一种机制。其次,继续推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大庆市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使1998年的试行范围有实质性的突破,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2.5倍,为全面推进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改革奠定了基础。第三,加强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了大庆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组织,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企业监督检查企业的工资支付、最低工资规定和工资内外收入的贯彻落实情况,规范了企业工资的支付行为。深入到让胡路市场、市啤酒厂、庆萨商城等改制企业指导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指导大庆铁路电讯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中、省单位开办的劳服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
(刘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