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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财政工作卓有成效

全市财政工作卓有成效



  【全市财政工作卓有成效】 1998年,为确保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在增收上挖潜力。一是积极清理了欠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省政府清理欠税工作的要求,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加强了对欠税的回收。市级财政全年共清理 (包含中省直企业)企业欠税11.48亿元, 为平衡预算做出了贡献。二是严格征收了个人所得税。 为全面贯彻《个人所得税法》,公平税收负担,市财政与地税局联合调查,制定了《大庆市娱乐、服务业临时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从7月1日起正式开征了娱乐、服务业临时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据统计,全市全年个人所得税同比增加 1 252万元。三是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市财政把管好预算外资金作为本年度要抓好的十件大事之一。严格制定了预算外收支计划,组建了收费罚没稽查队,规范了票据管理,强化了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存储,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目前,各县、区、乡(镇)所有收费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账户已基本取消,市属有预算外收入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也正在逐步规范。同时,不断加大预算外资金补充经费的力度,实行了综合财政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四是狠抓了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市财政把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作为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积极协调土地部门,统一部署,搞好规划,确保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加大了环境建设投入,吸引更多投资者,促使土地升值。另外,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有效增加了财政收入。五是调整了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和分等税额标准。由于原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标准已不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经省地税局批准,出台了《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和分等税额标准的通知》,使全市土地使用税的划分由原来的五个等级变为规范的六个等级,并相应调整了每一等级的征收范围,改变了过去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过低的局面。全年市本级土地使用税同比增收 6 083万元。六是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管理体制。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四县的乡镇财政体制得到了完善,市属13个乡(镇)也都建立了一级金库,重新确定了第二轮区级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进一步调动了县、区级财政增收节支、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同时,为增加县、乡财政收入,全市财政继续狠抓“双富工程”建设,效果比较好。1998年虽然遭受水灾,但全年仍实现财政增收 516万元。为把乡镇财政收入抓上来,6月8日召开了全市乡镇财政收入晋档达标工作会议。省级标兵单位喇嘛甸镇、龙凤镇和省级先进单位肇州县财政收入在全省档次分别晋升一级,原没晋档达标的肇州县朝阳沟镇、永乐镇和红岗区杏树岗乡晋升为省级标兵单位。全市乡镇财政收入由1997年的13 028万元增至1998年的15 961万元,增长率为 22.5%。扣除1998年洪涝灾害对农业税等项税收的影响,增长率为34%,大大高于全市财政总收入的增长幅度。
  二、在节支上堵漏洞。一是增强了预算支出的约束力。严格要求各预算单位遵守《预算法》,依法办事,减少一次性支出,从而规范了追加预算指标的行为。对于预备费,强化了市长“一支笔”的审批程序。1998年市级各种一次性追加报告比上年减少 67%。二是自上而下抓节支。对于电话费、会议费和接待费等项费用,市五大班子领导全年包干使用,系统内可以调剂,超支不增加指标;对于医药费,取消了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干部医疗保健本,建立了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严格控制了领导干部出国、出境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全省财政工作紧急会议提出的“八不准”要求;与有关部门配合,调整了基本建设投资,从而挤出资金,全力确保了抗灾自救,重建家园以及教师、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必须开支。三是规范了奖励行为。为改变由于政策延续等原因造成的奖励过多、过乱状况,会同市人事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系统表彰奖励管理工作的通知》,除按省规定对安全、计划生育、信访和全市的中心工作安排少量奖励之外,其他各种奖励一律在各单位的经费和事业费中支付,财政不单独安排。全年共节约资金158万元。
  三、从改革上找出路。一是积极参与了投资体制改革。按照“不办企业建环境,不管企业搞服务”的要求,调整投资方向,取消了对万宝小区供热工程、万宝小区基础设施和垃圾处理场 1.8亿元的投资,并通过招商引资,解决了这三个项目的资金来源。实现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缓解了财政压力,为1998年预算平衡提供了保证。二是有效确保了公务用车改革。在严格测算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市财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确定了公务用车补贴标准,并制定了《关于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财务账务处理规定的通知》,使各部门、各单位的车辆变卖、上交或者报废实现的收入一律上缴市财政,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市财政直接取得效益1 299万元。三是顺利推行了事业单位改革。 为改变财政包揽过多、支出越位的现状,以“该不该”供给为原则,重新界定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范围,对不属财政供养范围的单位坚决断奶,推向市场。改革后的 233个事业单位中界定为经费全供给的单位有91个,比原来减少40个;部分供给的单位有66个,比原来增加13个;非供给的单位有76个,比原来增加27个。通过改革,市财政每年可节支 1 104万元。四是稳步实行了会计委派制改革。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对公安局、土地局、工商局等26个预算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在 200万元以上和财政支出数额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47个岗位的会计人员实施了会计委派。自会计委派工作运行以来,增收效果非常明显,26个委派单位的预算外收入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同期增长25.12%,完成预算外收入计划的 140.04%。五是全力支持了房改和产权制度改革。适时调整了城市维护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先后拿出 6 500万元支持房改,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参与房改的积极性。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先后制定了相关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保证了产改的顺利进行。六是主动参与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配合劳动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办法》,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了财政专户管理;对社会保障机构的经费全额列入预算予以保证;配合医改办推进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据统计,全年市级医疗保险金结余 433万元。同时,参与制定了《大庆市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筹集再就业资金3 306万元,切实保障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四、从管理上要效益。一是加强了抗洪救灾款物管理。在国家和省大力援助的基础上,经与多方面协调,共争取资金38 952万元。为确保救灾款物安全、有效使用,制定了《大庆市捐赠物资统一管理的紧急通知》,并对捐赠救灾款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同时,对上级下拨的每笔救灾资金,都简化了手续,特事特办,保证急需。二是严格了财政周转金管理。全市共形成财政周转金13 600万元,到期应偿还周转金 6 559万元。1998年国家取消财政周转金后,市财政把财政周转金管理的重点放到了回收上,通过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已收回到期财政周转金 1 050万元。三是制定了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各县区出台的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系统整理,制定了《大庆市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细则》,下发全市执行。四是强化了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变一年一度的监督检查为日常监督检查,并完成了公检法系统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公路养路费收入以及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检查。同时,变基本建设工程决算的审查方式为“二审制”,即在中介机构审查之后,财政、审计部门再联合审查,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2 060 万元。五是突出了调研工作。先后组织 3个调查小组分赴有关地市学习会计委派、政府采购以及契税管理经验,并加强对事关全局问题的调研,提高了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服务的质量。六是狠抓了基础工作管理。从会计证年检工作人手,抓好会计人员培训,为管理局等中省直企业 7 500名具备条件的会计人员核发了会计证;建立了会计人才数据库,实现了会计办公自动化;大力宣传会计法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会计秩序。同时,财政队伍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唐 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