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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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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取得阶段性成果】 1998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把大庆建设成为高科技现代化城市,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环境与资源的保护。2 月25日,副省长马淑洁率省环保工作检查团到大庆检查1997年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希望大庆力争在2000年前进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行列。市领导对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有利于推进大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大庆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扩大开放,招商引资,促进与国际接轨,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大庆的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统一了认识。3 月20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成立了以杨信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大庆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该《方案》将创建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对照指标狠抓落实。一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本着突出重点,逐个突破,整体推进原则,创建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张学臣)
  【工业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1998年,全市进一步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管理和治理。开展了全市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工作。全市 230家单位进行了排污申报。通过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筛选,确定排放废水重点源为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石油管理局油田化工总厂等12家企业;排放废气重点源为大庆油田热电厂等16家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的重点源为大庆油田热电厂等37家企业。并将逐步责成其限期整改。市政府于 2月29日正式颁布了《大庆市“九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为了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市环保局首先对26家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并制订计划,限期达标。主要抓好石油、化工、轻工、电力、建材等行业的污染物削减和总量控制。为此,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治理计划,下大力气抓好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并顺利地完成了治理任务。林源炼油厂第一污水处理场改造、油田化工总厂建设 2万立方米气柜工程项目均按时间完成,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化工污水处理场改造工程也按计划完成了系统改造,增设了鼓风系统, 曝气池曝气系统的改造也完工并投入使用。在乙稀生产规模由30万吨/年增至35万吨/年,三期工程于1997年全面竣工投产的同时, 通过加强管理和治理工作,废水排放总量也保持了下降的趋势。此外,松花江水系大庆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工作,市区内其他排污企业污水处理系统的改造工作,都在抓紧进行,确保2000年市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张学臣)
  【开展城市环境专项整治】 1998年,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不建企业建环境”的部署,市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城市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收到好的成效。在专项整治中,加强了“两区”建设和创建环保模范小区活动。新建噪声达标区 11.34平方公里,比计划多建1.34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由1997年的44.2%,提高到1998年的52.2%。新建烟尘控制区 2.4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由98.1%提高到98.2%。环境保护模范小区是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的综合体现,而且也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奠定基础。为此以庆环委字[1998]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小区活动的通知》。 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萨区政府等单位完成了府明小区、黎明小区的创建任务。在专项整治中,还抓了无铅汽油推广、双燃料汽车推广及汽车排气管理工作。市政府于6 月发布了《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铅汽油的通告》,同时印发了《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市区自1998年8月1日,四县自1999年7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无铅汽油。结合车辆年检工作,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管理的通告》,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强制安装净化装置。共检测车辆 7.5万台,报废车辆 1万台。市政府从环保科技推广的角度出发,印发了《关于汽车改用液化气、汽油双燃料的暂行规定》,对车辆改为油气两用提出了要求,为加快推进步伐,制订了部分费用免收的优惠政策。这些举措,有利于控制烟尘排放,使市区大气质量有了改善。
                                     (张学臣)
  【对建设项目行使“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 1998年,市环保部门严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查关,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市环保部门还与计委、经贸委、工商部门配合,对一些污染严重的行业项目进行了分析、研究,确定了控制兴建的项目,与市招商引资办联合下发文件,向社会、企业公布了严格控制的建设项目 103种,防止引入外地的污染源。5月8日,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一些行业项目必须先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然后持环保部门审批文件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明令禁止再批准建设污染严重的“15小”企业;对政府已责令取缔、关闭和停产的小型污染企业,工商部门在年检时应予注销;一切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与“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必须稳定达到国家和大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定;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以前大庆的饮食服务业项目很少主动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自文件下发后,饮食服务业主陆续找到环保局,请求审查,从而使饮食服务业扰民问题得到了缓解。
                                     (张学臣)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市环保部门着眼于科技进步,积极抓好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市经贸委对石化总厂热电厂、新华电厂、大庆热电厂进行了检查,提出了加快粉煤灰利用的要求。市人大在环保执法检查时,还把粉煤灰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经过市环保局和各企业共同努力,全市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1997年的20.5%上升到1998年的27%。市环保部还与经贸委共同协调,搞好生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大庆美商生物高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投资14 825万元建设大型日处理生活垃圾 800吨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年处理垃圾量30万吨,高效有机肥年产出量10万吨。该项目于1998年 4月动工,预计在1999年末建成投产使用。届时大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70%以上。
                                     (张学臣)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好成绩】 1998年全市有县级自然保护区9个,总面积1 04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 4.92%。当年,市政府责承龙凤区在龙凤乡与安达交界处新建一处面积为 2.8万亩的自然保护区。该处保护区的完善工作进展顺利,将在1999年全部完成。环保产业进一步发展。在绿色食品开发方面,现已发展绿色食品生产企业10家,有11个品种被中国绿色食品中心批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全市绿色食品年创产值1.59亿元,实现利税 1 606万元。业已成立了大庆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并于1998年初确立了拥有10万亩耕地的肇源县古龙贡米生产基地,产品已于年底前获绿色食品商标使用权。还兴建了北盛污水治理公司、澳华龙油汽车双燃料公司等一批环保企业。共发展环保企业57家,环保产业年产值1.4亿元。
                                     (张学臣)
  【环境监测、科研工作再创新成绩】 1998年,各级环境监测站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监测、科研工作。完成全市烟尘控制区内所有烟道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工业污染源监测及环境科研监测、验收仲裁监测等,共获得有效数据 2万多个。在环境监测的基础上,完成《1997年度大庆市环境质量报告书》、《1997年度大庆市重点工业污染源报告书》编写工作。《大庆市地面水域功能区划分》获省环保局一等奖。另外还投资20万元,建立了环境应急监测系统。环境科研也取得多项成果。“油田钻井泥浆生物毒性评价标准研究”,现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该成果将应用于全国各油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市环保部门帮助石油管理局完成“含氰污水深井回注研究”科研成果,为油田长期稳产、发展大化工创造了有利条件。4 月14日,市政府召开了大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暨开展空气质量周报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副主任李凤岐、副市长李永库和大庆石油管理局及石油化工总厂的领导出席会议,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省市新闻单位记者的提问。会议决定,自 4月22日世界地球日这天开始,《大庆市空气质量周报》通过新闻媒体正式向社会发布。
                                     (张学臣)
  【强化环保法制建设】 1998年初,市环保局会同水利、规划部门起草了《大庆市地面水域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大庆水库、东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两个规范性文件,已于 6月5日、9日经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对有效保护地面水资源,防止水质污染,促进人体健康起到重要的作用。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进行经常性的现场监督检查,先后查处违法案件70起,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87件(次),结案率100%,受到群众欢迎。8月11日至17日,市人大主要领导带领市人大、市政府环保执法检查团对全市的环保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听取了有关单位的环保工作汇报。检查团对全市环保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今后的环保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年初以来,环境监理人员加强了对各排污现场的监督检查,并加大了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监察频次,巡检排污口500多次,污染设施178次,对重点排污口进行综合整治,规范化管理。在大庆石化总厂、林源炼油厂、 油田化工总厂等8个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口安装了污水排放计量装置,基本掌握了排污规律、污水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等,并对一些污染隐患做到早检查、早预防、早管理,避免了污染事故的发生,有效地监督和控制了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与此同时,不断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做到科学、全面、足额收费,促进企业治理污染。全年收缴排污费1 000万元。
                                     (张学臣)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1998年是大庆提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第一年。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先导作用,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报道领导小组;以各新闻单位为成员单位,形成了庞大宣传报道网络。市委党校开设了环保与可持续发展专题课。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环保专栏,报道创建工作动态,介绍有关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先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环保宣传文章 132篇,省级和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20篇。坚持为市领导订阅《中国环境报》、《环境报》、《环保工作通讯》等刊物,在领导层中宣传可持续发展思想,推进了环境保护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的落实。市环保局与市妇联、团市委联合开展了以“妇女·家园·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界妇女、青年积极参与。市环保局与市妇联联合授予肖红等10名同志为大庆市首届“妇女环保十佳”称号,授予张淑民等32名同志大庆市首届“妇女环保先进个人”称号;对19篇“妇女与环境”征文作者给予表彰奖励。“保护我们的家园”主题演讲决赛经电视转播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由市委宣传部、 市环保局、 市总工会等联合举办了以“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主题的百米长卷、万人签名活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石油管理局、石化总厂的领导和一万名群众参加签名。同时,市环保局还在市区繁华路段设立三个大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公益广告牌,印发《环保法律法规汇编》和《环保科学知识问答》5 000 多册。通过多种宣传活动,使环境保护意识渗入到社会各界,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张学臣)
  【荣获省环保先进城市称号】 4月22日是第28个世界地球日,省政府、 省人大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哈尔滨联合召开黑龙江省纪念 “4·22”地球日电视大会。会上,大庆市荣获1997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先进城市称号。由于大庆加大环保宣传和执法力度,增加环保治理资金,各项环保基础建设、配套建设得到不断完善和充实,大气环境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部分达国家一级标准。环境管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绿色食品开发都有较大突破。在全省荣获先进城市称号的城市中,名列第一。同时,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也荣获全省先进城市。这是大庆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先进城市和市长目标责任制先进城市。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被授予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市环保局长王显义被评为全省环保系统劳动模范。
                                     (张学臣)
  【环境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998年大庆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张学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