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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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年内全市卫生系统全面完成1998年的各项业务工作目标:1.入院与出院患者诊断符合率为95%;2.门诊处方合格率为95%;3.医生书写病历甲级病案率为95%;4.卫生护理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100%;5.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为90%;6.医疗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7.急救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
(展怀清)
【清理整顿个体医疗机构】 1998年,市卫生局把清理整顿个体医疗机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点清理整顿了市区及4县的个体诊所。年内共计清理整顿个体医疗机构396所,其中:医院10所,门诊部 9所,西医诊所182所,中医、中西医联合诊所142所,镶牙诊所48所,验收合格289所。查处不合格个体医疗机构107所,其中:法人不具备主治医师资格的33所,法人非本地户口或无诊疗条件的44所,其他23所。对不符合规定的诊所全部进行了处理,其中:限期迁址7所,暂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2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捣毁黑医疗点37处,没收假、劣药品4 000余种,伪劣医疗器械、卫生材料200余件,没收药械总价值 4万余元人民币;销毁非法医疗广告传单 5 000余张,使大肆渲染治疗性病及其它不规范医疗广告得到遏制;行政罚款3.5万元。在清理整顿中,共计制作全国统一医疗卫生标志灯箱300个,使全市个体医疗机构的标志统一化、规范化。
(展怀清)
【改善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条件】 年内,对20个乡镇卫生院进行维修和改造,总面积达1.08万平方米。资金来源是市财政拨款100万元,各乡镇自筹415万元。截至年末,全市农村联合医疗覆盖率40%;集体办所率90%;甲级村卫生所70%。
(展怀清)
【为抗洪军民送医投药】 1998年,全市所辖肇源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甸县沿松花江、嫩江沿线相继出现险情及决堤,为保护抗洪军民及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市卫生局先后组织医疗队1 028支(队)、医疗队员4 045人次,奔赴抗洪大堤,为抗洪军民看病投药。据统计,共为抗洪军民及灾区群众诊治疾病20.34万人次,投药价值157万元人民币。卫生局领导带头,发动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帮助灾民解决实际问题,截止年底,送往灾区面粉155袋,棉、毛衣817件,军用被191床,羽绒服155件,夹克衫155件、水靴155双,一35号柴油4.18吨,毛毯155条,总价值24万余元。另外,每名职工除捐一个月的工资外,又拿出200元钱送到特困户家中。
(展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