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政工作
药政工作
药政工作
【加强医疗单位药品管理】 1998年,在加强对医疗单位的药品管理方面,重点加强了进药渠道的源头管理。对进入大庆药品市场的经营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查合格后,才允许医疗单位到这些企业采购。年内,共完成了对20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考查、核发工作,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大庆市场。在加强血液制品管理方面,按照省卫生厅的文件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经营单位,严肃查处,没收血液药品价值28万元人民币。
(展怀清)
【对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1998年,市卫生局把打击、取缔非法经营药品的黑销售点作为清理整顿医药市场的重点来抓。年内,共计取缔无证经营药品的企业15家。对所经营的药品进行没收和罚款处理。监督检查覆盖面,药品经营企业达100%,药品零售企业 90%,制剂室100%,个体医疗诊所100%。
(展怀清)
【检查监督药品生产厂家】 1998年,市卫生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大庆制药厂生产劣药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大庆制药厂使用过期的阿莫西林胶囊,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和《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经调查核实,该厂共用过期药 5 960盒,价值70 506.8元人民币。为此,市卫生局决定:1.没收剩余劣药1 095盒,进行销毁;2.没收违法所得57 481.97元人民币,罚款 96 373.30元;3.该厂停产整顿,撤销原厂长职务,组织全厂职工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在检查中,还发现该厂销售员将销售到外企业的劣药存在本单位的成品库中,市卫生局对此药品也立即封存,责令该厂做出处理。
(展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