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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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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 1月15日, 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上年妇幼卫生工作,布置了1998年工作任务。会议传达了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决定今后出生医学证明由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签发。各县、区卫生局主管妇幼工作人员和妇幼保健站站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还就1998年妇幼工作的重点进行了讨论,进一步明确,以迎接省人大、省政府贯彻《母婴保健法》执法大检查为契机,从创建爱婴医院、加强社区服务、推行妇幼保健基金制、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等 9个方面,把全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与会各县(区)卫生局和妇幼保健站的同志表示,通过这次会议,对1998年的工作做到了心中有数,方向清,目标明。
                                     (展怀清)  
  【举办创建爱婴医院学习班】 为了使更多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中心乡卫生院早日跨入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行列,实现全市4个月以下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80%的目标,市卫生局与石油管理医疗卫生中心于4月7日至14日联合举办学习班。通过对母乳喂养、创建爱婴医院有关知识的培训,以达到创建爱婴医院、提高母乳喂养率的目的。学员分别来自4个县级医院、6个中心乡卫生院、13个企业医院的业务院长、总护士长、妇产科主任、儿科主任,共58人参加。学习班讲解了母乳成份及功能、特殊婴儿的母乳喂养、母乳喂养的技巧、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10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爱婴医院评估等问题。学习班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不但对母乳喂养的技巧进行了实际演示,而且实地参观学习了大庆市妇幼保健院的工作情况。这次举办学习班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创建爱婴医院的工作,经过努力,到9月份全市又有8家医院通过省级评估,成为省爱婴医院。这 8家医院是:龙南医院、肇州县医院、采油八厂医院、采油九厂医院、八百垧第二职工医院、三环医院、肇源县医院、肇源县中医院。
                                     (展怀清)
  【迎接省贯彻《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 《母婴保健法》于1995年 6月1日起实施。3年来,大庆市积极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在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健全医疗保健机构、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群众受益面逐步扩大。根据省卫生厅[1998]91号文件: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市卫生局组成检查组,历时一周,对大庆各县区贯彻《母婴保健法》情况进行了自检。内容包括出生证明管理情况、婚前医学检查情况、母婴保健许可证发放情况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情况,并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通过听汇报、查阅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认为各县区执行《母婴保健法》总体情况是好的,经评比,红岗、龙凤两个区和林甸县得分列前三名。
  10月23~24日,省人大、省政府执法检查组对大庆贯彻《母婴保健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先后检查了市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林甸县卫生局、红岗区妇幼保健站、萨尔图妇幼保健站等单位,认为大庆贯彻《母婴保健法》,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好,给予高度评价。
                                     (展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