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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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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迅速通报灾情 争取各方支持】 8月初,肇源等3县突发险情,洪水泛滥,致使部分乡镇受灾。市红十字会积极与 3个受灾县红十字会联系,了解灾情。市红十字会会长、副市长魏兴柱,副会长、卫生局长王国才及办公室人员多次深入灾区,勘查灾情。市红十会于 8月10日正式向省红十字会报出第一份灾情报告,以后每 3天一报,险情危急时1天1报,一直到10月底,共报出灾情报告41份。通过及时、准确地上报灾情,使上级红十字会了解到大庆市受灾情况,为开展救助及指导救灾防病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也得到上级红十字会及国内各省市红十字组织、国际红十字组织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援助。省红十字会王林祥秘书长得到市红十字会的报告后,8 月14日率队到林甸县三合乡、四合乡受灾村屯视察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并按照红十字会救灾的有关规定,在勘查灾情后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灾。
  8月23日~24日,总会党组书记、副会长王立忠率慰问团赴大庆, 带来39万元的物品,救助灾区群众。通过市红十字会多方做工作,使各地发来一批救灾物资,迅速发往重灾区。
                                     (展怀清)  
  【红十字医疗队活跃在抗洪一线】 在抗洪抢险中,市红十字会紧急动员市级医院红十字会组成医疗队,分期分批到抗洪一线。同时要求各县区红十字会的医疗队紧急行动,迅速投入到抗洪抢险、防病治病工作中去。各市、县、区级医院红十会按照上级指示,迅速成立队伍,由院领导任队长,奔赴最需要、最危险地段。各医疗队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怕困难,不畏艰苦,把医疗防疫放在首位,待伤病员如亲人,得到前线指挥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灾区人民群众的深情赞扬。截止到10月30日,市、县、区红十字会共派出 116支医疗防疫工作队,出动医疗防疫专用车60台次,红十字医疗工作者2 089人次,救治伤病员35 235人次,医疗投药总价值达114.4万元;红十字防疫队用于饮水消毒和疫区处理的消毒药品共 6.3吨,价值39.8万元。使抗洪队伍中的伤病员及灾民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保证了抗洪队伍的战斗力,杜绝了灾区较大疫情的发生。  
                                     (展怀清)
  【广集款物救助灾民】 1998年大洪水过后,市红十字会根据《红十字会法》有关规定,协助政府从事自然灾害救护、救助。首先,于 8月15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出紧急呼吁,呼吁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广大会员和志愿者为灾区提供服务,号召全市红十字会员和各界人士,伸出扶危济困的友谊之手,向灾区提供资金和物资援助。同时开展募捐工作,公布接受捐赠电话及账号。市红十会办公室及各区红十字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募集款物工作。共接收上级红十字会下拨款物和社会募捐救灾款物折合人民币 1 780多万元。在募捐活动中,红十字会的做法是“四情”、“五不分”,即反映灾情,沟通感情,求得同情,激发善情;不分人、不分物、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条件,尽最大努力进行募集。
                                     (展怀清)
  【严格救灾款物管理发放】 从1998年 8月中旬到1999年初,市红十会会共接收上级红十会及国内、省内、市内红十会捐赠的款物计人民币 17 806 597.86元,其中省红十会下拨款物计人民币13 546 257.16元。在捐赠下拨的款物中分 3部分。1、救灾款1 866 537.17 元;2、药品计6 676 419.05元;3、物品计9 263 641.64元(其中粮食949 925吨,折合人民币2 308 880.80元)。对这些款物的管理与发放,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的有关规定迅速及时地发往灾区,对灾区人民抗灾自救发挥了重要作用。  
                                     (展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