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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

推进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



  【推进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1999年,市直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并成立了机关与企业脱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局,由该局负责脱钩改制的日常具体工作。
  3 月初,市国资局起草了《关于市直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实施意见》、《关于市直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具体方法步骤》等文件,同时设计下发了一整套《市直党政机关拟脱钩企业情况调查表》。4 月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脱钩工作动员大会,市直各部、委、办、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各县区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脱钩工作全面展开。
  为保证脱钩工作顺利进行,市国资局将整个脱钩工作分为组织动员、户数清理、清产核资、脱钩审批、脱钩变更登记五个阶段。 在户数清理过程中, 采取由工商部门提供工商登记与各主管部门自报所办经济实体相结合的办法,最终确定列入脱钩范围的主管部门为78个,其中有经济实体的主管部门50 个,拟脱钩企业371户。经脱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将371 户企业分三部分处理:一是对264 户企业进行审计。二是对无须审计的99户企业分清情况,具体处理为:70户直接到市工商局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乡企局41 户、商业局10户、轻工局10户、大庆庆审会计师事务所1户、华庆公司8户);11户随总公司自然脱钩(校办企业总公司11户);18 户划归石油管理局(物资局所属3 户、原机关劳服所属15 户)。三是侨联4 户企业待其产权界定并进一步做工作后再审计脱钩;对物价局所属4 户,待进一步到物价局协调后办理脱钩手续。脱钩审计分两步进行:一是通过主管部门向中介机构承诺其所属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状况,国有资产投资情况的真实性,说明企业产权的最终归属等问题;二是对正常经营、停业、歇业的企业实施财务审计。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对凡是有国有资产的或与主管部门有借贷关系尚未了结的,无论其是否经营,都纳入清理范围。市国资局从3 个市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抽调了18名具备资格、业务过硬的审计人员参加264 户企业的财务审计,进行资产清查。年底前已出财务审计报告的有33户企业,经审计,没有国有资产已办理注销手续的62户,工商部门拟吊销的151 户。除个别企业因有法律问题暂不能办理脱钩外,其余企业正在办理相应脱钩手续。                             (鲍炳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