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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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全面贯彻《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认真落实朱总理“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的指示精神,以推进依法治市、维护经济秩序、促进改善经营管理为目标,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取得了可喜成果。全市共审计376个单位,查出违规资金50 992万元,决定处理处罚6 236万元,指明要求纠正44 756万元,应交财政资金1 050万元,为国家增收节支960万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442篇,被各级党政领导批示、新闻单位采用168篇。全市共审计查出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4 起,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2起。市审计局还组成3个审计组赴哈尔滨市参加了省直公司的审计工作,查出违规行为资金299万元,上缴财政15万元,并对全市13 户粮食收储企业消化新增财务挂账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为推进依法行政,审计机关还大力加强法制基础建设。一是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培训工作,使社会各界进一步加深对《审计法》、 《黑龙江省审计条例》的了解, 使广大审计人员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在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为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对审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审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加强对社审的监督,组织了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使之更加规范化。 (孙继春)
【完成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为如实反映全市财政经济状况,强化财政监督管理,1999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199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财税部门和部分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直接审计,共审计单位65个。在审计中,市审计局把揭示财政收支的真实性作为重点,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市本级预算情况和农、科、教三项重点支出情况,市地方税务局的税收征管及税收提退、减免情况,市教委、市土地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农机局、市农业开发办等11个部门的收费情况和教育资金、支农资金、其它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延伸审计了市科委的科技支出和水利局的支农及救灾支出。各县、区审计机关也根据实际情况审计了重点部门和单位。全市审计机关共查出违规行为资金6 059万元,决定处理处罚521万元,指明要求纠正5 538万元,应交财政223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70万元,已交财政172 万元,促进增收节支842万元。
从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1998年,市财政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财税政策,紧紧围绕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目标,不断加强管理,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实现了年度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保证了各项事业的发展。但在具体执行预算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预算单位还有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对此,市审计局提出了严格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等4条审计意见,使财政部门采取措施,进一步纠正、规范了收支行为,清理了部分往来资金,减少了资金占用,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在组织收入调整支出结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同级财政审计过程中,全市审计机关注意把握预算执行重点,进行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提高了工作效率。同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 各级审计机关分别代表同级政府向所在市、 县(区)人大常委会做了审计情况报告,均受到了各级人大的高度评价。市审计局被评为全省财政审计工作先进单位,肇州县审计局、肇源县审计局被推荐为全省财政审计工作先进单位,林甸县审计局、让胡路区审计局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被评为市优秀审计项目。 (孙继春)
【加强金融、外资和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金融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金融秩序的要求和审计署“两行”审计工作方案,市审计局组织四县审计机关,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了审计。这次审计以摸清家底、揭露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目标,“定重点、抓大户、查大案”,既审计金融部门,又向贷款企业延伸,力求全面揭示金融部门财务收支和信贷资金的真实情况。全市共审计“两行”及所属支行50个,延伸调查了72个贷款单位,揭示出不良贷款比重较大、金融业务违纪较多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在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审计中,查出违纪资金9 592 万元,向政府提出了加强金融监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审计建议。
在外资审计中,全市各级审计机关以“重质量、加力度、抓重点、促规范、降风险、上水平”为目标,严格按照统一的审计方案和世行项目审计手册内容组织实施,初步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降低了外资审计风险。在4个贷援款项目利用外资审计中,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02万元,揭示了外资使用效率不高,还贷风险加大等问题,有效地维护了财经纪律和贷款协议的严肃性。
为促进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和安全完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10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99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还对移交地方的3个中直企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 534万元,揭示了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覆盖面不够,挤占挪用、欠缴等问题,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孙继春)
【对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救灾款物审计监督的要求,市审计局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先后5 次派出审计小组对全市救灾款物接收、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一是接收的捐赠款是否全部入账,接收救灾资金的收据是否合规;二是分配、发放、使用捐赠款物的手续和制度是否健全合规;三是有无截留、挪用、私分救灾款物现象;四是捐赠款物收入拨付使用和费用开支的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有效;五是财产、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调拨、登记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参加审计的人员采取抓住源头、账簿入手、跟踪清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法,对救灾款物进行了全方位监督。经审计核实,截至到1999年2 月末,全市共接收救灾款物45 931.8万元,其中救灾款33 780万元,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12 151.8万元。全市共拨付救灾款物37 263.6万元,其中:市财政、民政部门共下拨救灾款29 779万元,市民政部门下拨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7 48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救灾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情况是好的。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民政等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及时合理地下拨救灾物资, 转移安置灾民, 促进灾区重建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单位救灾专户管理和专项核算不规范。二是个别部门存在挪用救灾款问题。三是支付救灾款物的票据有的不符合规定,建筑材料用款、救灾物资运费还有支付大额现金现象。四是部分救灾款物没有下拨到灾民手中。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整改意见,于4月27 日向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作了专题汇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救灾不停,审计不止;发现问题,依法查处,绝不手软”的意见,市审计局组织专人深入到肇源、杜尔伯特、林甸等3 个受灾县进行跟踪审计,使救灾款物审计中查出的各类违纪问题得到整改纠正,问题主要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剩余的救灾款物及时下拨下去,被挪用的救灾款有关部门已全部归还。 (孙继春)
【继续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1999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在《审计法》赋予的职责范围内, 严格按照中办、 国办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使此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市、县(区)政府直属部门领导干部和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94户,国企法定代表人审计9 户,查出违规资金2 619 万元, 上缴财政81 万元,使各级政府和企业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经济责任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并为各级党政机关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市审计局和肇州县、肇源县审计局被评为省厅经济责任审计先进单位。
(孙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