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推进体制创新
第五章 推进体制创新
第五章 推进体制创新
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是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转型基本动力,是最大限度地释放经济增长潜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保障。
一、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
“十五”时期,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的重点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政府财政职能,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管理机制。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协调、统一、精干、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取消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强化综合服务部门。把基层能办的事情放到基层,能用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应由中介组织承担的业务推向社会,使政府职能主要转到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法规、研究市场运行、整顿社会秩序和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来,逐步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完善政府财政职能。按照科学、公开和效益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投资决策机制。除了适时适度地对龙头企业和起步阶段的高科技企业进行扶持外,政府财力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少量体现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意图的诱导性投入上。
二、深化企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企事业单位改革,重塑微观经济基础,是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
——深化企业改革。重点是深化和完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已改制企业的规范运作,特别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企业内部股权流动,鼓励企业股权向少数有经营能力人集中。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快公司制改造,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争取上市融资。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逐步分离存续企业办社会职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实行政事分开,坚持社会事业社会办,逐步实现由政府办事业向政府管事业转变,由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转变,由事业向产业转变。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先行启动,从改革投资体制、经营体制、人事制度、内设机构、工资制度和后勤服务体制入手,逐步把部分事业单位推向市场,实现社会事业的产业化经营,真正建立起一套充满生机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十五”期间,要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制度规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程,逐步实现由县级统筹向市级统筹过渡;在巩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扩大医疗保险范围,建立起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建设,实行市级统筹和调剂金制度,使享受失业救济的失业职工救济面和保险金拨付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逐步实现对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城镇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主要是推进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扶安置和社会互助的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民办公助、法人管理、成本核算的新体制,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努力扩大再就业空间。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和完善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动力市场,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下岗人员再就业能力。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转变观念,鼓励自谋职业和多种形式的再就业。
四、加快推进经济多元化进程
积极调整所有制结构,推进经济多元化进程是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对我市来说,更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十五”期间,要为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按照市场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帮助解决贷款难、人才引进难、技术合作难和开拓市场难等诸多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规模型转变。力争到2005年,非国有经济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