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选拔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决定,公开选拔86名领导干部。8 月30日发布公开选拔公告,摘要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及选拔范围
第一类(2职):市教委主任、市文化局局长,面向全省公开选拔。
第二类(28职):市科委副主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市人防办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女)、市水利局副局长、团市委副书记、市妇联副主席(女)、市审计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市民委副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市电子信息局副局长、市体委副主任、肇州县副县长、肇源县委常委、肇源县副县长、林甸县委常委、林甸县副县长、杜尔伯特县委常委、杜尔伯特县副县长、萨尔图区委常委、萨尔图区副区长、让胡路区委常委、让胡路区副区长、龙凤区委常委、龙凤区副区长、红岗区委常委、大同区委常委,面向全市(包括中省直单位)公开选拔。
第三类(56职):公选县区56个乡镇的副乡镇长,其中肇州县13职、肇源县 16职、林甸县9职、杜尔伯特县9职、让胡路区1职、龙凤区1职、大同区7职,原则上在本县区内公开选拔。
以上共选拔86名领导干部,其中正处级2名,副处级28名,副科级56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思想解放,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求实务实,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群众公认。
报名的具体条件是:
1.报考第一类职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55年8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包括国有企业相应级别人员),任职时间(含助理)须在二年以上( 1998年8月1 13前任职)。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副处级干部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2.报考第二类职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正副科级干部(包括国有企业相应级别的干部)。副科级干部任职时间须在3年(1997年8 月1日前任职 )以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任副科级时间要在2年以上,正科级干部和省市委选调生中的科级干部的任职时间不受限制。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后出生);报考市民委副主任职位的必须是少数民族;报考肇州县副县长职位的须是35岁以下的党外干部;报考各县区委常委职位的,须是中共党员,而且党龄必须三年以上。
3.报考第三类职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两年以上的干部。省市委选调生不受参加工作时间限制。
每个报名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处级职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低于 8人的,招考职位取消,报考人可改报其他招考的职位。报考乡镇副科级职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低于 5人的,招考职位取消。
三、选拔办法
这次公开选拔由市委统一组织,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任用等程序进行。乡镇领导干部的选拔参照处级干部的选拔办法执行。
1.推荐报名(9月1日至5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资格审查(9月6日)。报名截止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4.考核任用(10月8日至30日)。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对通过考核的人员,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进行任命,并实行试用期制 (正处级职位半年,副处级职位一年)。 凡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胜任现职工作的,另行适当安排工作,按原级别对待,安排到什么岗位,享受什么待遇。
(张国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