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 2000年,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廉洁自律四项重点工作成效明显。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市纪委组织全市 817名处级干部、1 407名科级干部和39名在职市级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有1名市级领导干部自查并纠正了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问题,3名处级干部自查出有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对1名处级干部配偶借领导干部本人职务影响收受礼金 2 000元而不自查的问题进行了查处。采取各单位自查和网上核查相结合的方法,纠正 2名处级干部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脑的问题;纠正46名干部用公款支付上网费用的问题,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以下干部40人。
(二)制止奢侈浪费有新进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共压缩会议64个,节约经费23.9万元;制止新建、购买办公楼5项,制止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13项,节约资金2 600万元;制止各种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团组3批5人,节约资金22.5万元;清理纠正违反规定配备、更换小汽车2台;减少招待费开支32万元;开展公车私用检查90次,查出违规公车384台。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市纪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委的实施细则,加强了对廉政报告制度、廉政检查制度、廉政考核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及党风评议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制定了《关于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全年共追究37人,处分22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 同时,集中力量调查了杜尔伯特县巴彦查干乡敬老院火灾事故、让胡路区对招商引资企业建设用地审批有误造成120 万元经济损失、肇州县新味饭店职工集体重复越级上访问题等,并利用半个月时间,采取听汇报、进行问卷测评、深入基层走访等形式,对五区四县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市纪委还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对各县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工作方案》及《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以进一步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进行。
(四)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有新举措。市纪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为若干项目,逐一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问题,确定下步工作任务,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加强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继续抓了村务公开“四规范一满意”(内容、形式、时限、程序四规范)活动,使“四规范一满意”的村达到63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5%。截止年末,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全部实行政务公开,公开面达100%;市区31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实行政务公开;校务、医务公开工作也全面展开,同时党政机关以“公示制”、“承诺制”为重点的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三是全面推进厂务公开。在巩固2000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市纪委参与制定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对各企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完善和健全,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到年末全市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业达433家,占应公开总数的87.1%。四是抓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年共审计33个处级单位,其中发现问题的30个,查出违纪金额 8 010万元,收缴57万元,罚款74万元,提出整改建议27条。年末,按照省纪委要求,市纪委起草了《大庆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组织办法》,参与组织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加强了对领导于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韩 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