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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成效显著

执法监察成效显著



  【执法监察成效显著】 2000年,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有形建筑市场的执法监察。全年全市总建筑项目464项,建筑面积218.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26.2亿元。年初,市纪委组织召开全市有形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会议,通报了全市在建筑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月初又召开全市首次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部署下步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先后制定《关于开展建筑市场执法监察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有形建筑市场监察人员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几项补充规定》等文件,促进了建筑市场规范化运作。同时,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经常性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 265个,对存在的手续不全、转包、分包、变相挂靠承包、一证多用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共下发现场检查意见通知单49份,责令限期整改。
  (二)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按照省监察厅、计委、财政厅的要求,年初,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审计局、计委、财政局成立了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大庆市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察检查工作方案》,并多次召开有关部门领导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999至2000年国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多次检查,对存在的县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以劳折资手续不够规范等问题下发通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处理。
  (三)“四项资金”(下岗再就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最低收入保障)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按照上级要求,市纪委成立了对“四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构,下发了开展“四项资金”检查的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对全市“四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并会同市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进行了联合检查和重点检查,发现资金欠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不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部分应保对象未纳入保障范围等问题,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四)政府采购工作的执法监察。全市共进行147个项目的政府采购,总支出 36 692万元,节支3 302万元,节支率为 8.2%。年初,市纪委拟定政府采购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明确了各相关部门每个季度的工作任务及目标,并结合1999年实际,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监督办法的实施细则》,组织召开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审计局、物价局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联席会议,确定了工作重点。组织对1999年度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7条处理意见及建议,责成政府采购管理处逐一落实,收缴了违规多收资金。
  (五)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执法监察。下发了《2000年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农民负担的收取标准和使用。 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策,与农民签定 “两费”(乡统筹、村提留)、“两工”(义务工、积累工)预算合同,并落实到户,使全年提留统筹费预算审批金绝对额低于1999年预算额和实际提取额,共计7 689.9万元,为1999年纯收入的3.46%;全市“两工”预算审批4 136万个,劳均12.5个,比上级规定的少 17.5个。同时实施和推进村会计集体办公、农民负担预决算、农民负担卡、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的落实;开展了“两清”工作。全市共清退2 542人,节约人员开支566万元;推进了“村级减债工程”;规范村干部培训及外出考察行为,停缓推行了农村各类强制性保险业务;加强对村级招待费的管理,抓了取消村级小食堂的巩固工作,市纪委明令取消村级招待费的列支。这些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农民支出,减轻了农民负担。
                                     (韩 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