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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市总工会成立大庆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工作部,制定《大庆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工作部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下发《关于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职责、职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及形式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各县区工会也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2000年共依法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79件,调解成功率达84%。共处理来信来访200 余人次,90%的职工来信来访得到了较好的处理。
  在全市职工中开展了“送法进万家”系列活动,有35个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了知识竞赛、演讲赛、法制征文等法制宣传活动,近 2万名职工受到普法教育, 4个二级单位工会被省总评为“三五”普法先进单位, 9名工会干部评为先进个人。依法开展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全市已有220个基层工会进行了法人资格登记。
                                     (高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