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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审判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01年2月11日在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云亭
  2000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实施省高级法院“一二五”、“六个围绕、六个突破”,市中级法院“三三一”、“实现四个目标、推进六项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化法院内部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主动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受结案持续增长。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敞开受案,公正、高效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 259件(含旧存),结案32 022件,分别比上年上升0.5%和0.03%,综合结案率达99.3%。此外,调处简易纠纷2 314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2 707件,作出司法技术鉴定1 260件。
  二、“严打”斗争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 883件2 824人,审结 1 879件2 819人,在判决生效的1 349件1 934人中,判处 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重刑面为24.9%。召开公开宣判大会26场(次),宣判人犯241名,旁听群众13万多人(次)。
  三、为经济建设服务取得新成绩。全年审结各类一审民经案件19 653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5.28 亿元,利用诉讼手段为企业清收债权 2.4亿元,通过指导、培训等非诉讼手段协助企业清收债权、挽回经济损失3.8亿元。走访招商企业176家,讲法制课110场次,培训3 000余人,开展法律咨询27 次,帮助企业完善经济合同243份,提出司法建议 109份。市中级法院被省高级法院荣记“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二等功”,萨尔图区、让胡路区法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集体标兵”,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集体标兵”,龙凤、红岗、大同区法院、高平法庭被评为先进集体。在2000年6 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大庆现场会”上,市中级法院作了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发言,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
  四、法院内部改革达到预期效果。根据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及外地经验,自2000 年1月开始,市中级法院机关及部分县区法院实行了审判与审判辅助分开、法官与法官助理分离,精审判、大辅助为特点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改革。改革是前无古人的,经过一年的实践,取得初步成功,市中级法院副庭长以上法官办案数占结案总数的 50%,这是过去从未有过的喜人景象,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庭审方式改革和法律文书改革更加深入,审判程序更趋规范。
  五、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通过“三讲”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双学双考”,班子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转变。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世余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龙凤区法院卧里屯法庭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庭”荣誉称号;让胡路区法院民庭和经济庭庭长顾双彦分别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标兵”和“全国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全市法院被市级以上记功、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7个和38名。
  六、文明单位建设提档升级。市中级法院和萨尔图区法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考核,其它县区法院也已全部进入市级文明单位行列,前进幅度为历年之最。
  七、“争创”活动深入扎实。以持续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好法官”和“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政法单位”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法院再次掀起“争创”高潮。在“争创”活动中,16个庭科室通过省市政法委验收,让胡路区法院经济庭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学创”活动标兵,大同区法院院长杨双田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学创”活动优秀领导干部,市中级法院经一庭庭长王有志等19人被评为全市政法机关“学创”活动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全年共收到锦旗172面,表扬信、感谢信492封。在行风评比中,市中级法院及8个基层法院进入最佳单位行列。全面工作在全省法院仍处领先地位。
  八、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撤并工作按要求圆满完成,布局更趋合理,人员得以充实,物质装备得到改善。顺应公开审判和审判流程管理需求,新建电子公告显示屏 8个,改扩建立案大厅800平方米,新增计算机120台,8个基层法院已实现计算机局域联网。
  九、清理积案工作成效显著。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以清理“久审未结,久执未结、自诉未结、久访未结”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会战”达到预期目的,清结各类积案1 03件,占应清结积案113件的91%,案件受结已实现良性循环,执行案件可望在2001年实现动态良性循环。
  十、审判监督全面加强。在充分发挥原有监督机制作用的同时,适应改革需要成立的由兼职人员组成的“案件质量查评”、“法律文书查评”、“案件审限查评”、“卷宗归档查评”四个查评办公室,实行一季一检查、一讲评、一兑现,加大了内部监督力度。全年召开司法监督员征求意见座谈会两次,开展全市法院统一行动的执法大检查一次,处理责任干警32人。健全完善了内外结合,立体式、全方位监督格局。
  过去的一年,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主要体会是:1.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政协有效监督,政府大力支持,省高级法院具体指导,社会各界和中省直企业的关心、帮助,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2.法律属于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为大庆“二次创业”服务,为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服务,这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政治方向;3.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确保司法公正,这是我们必须锲而不舍追求的奋斗目标;4.万事以人为本,“抓审判从思想入手,抓思想从审判实际出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这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5.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推进法院的干部人事制度、审判方式、审判组织、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改革,这是促使人民法院提高司法水平,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动力;6.班子带头,真抓实干,从实际出发,有创造性地工作,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是我们必须倡导和一以贯之的传统作风。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1.工作开展不平衡。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是好的,但有的落实不够,开拓精神不强,推进力度还需加大。2.队伍素质还不能真正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类型案件日渐增多,办案难度加大,对办案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法院队伍的知识更新、知识补充还跟不上,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很突出。最高法院要求的岗位培训任务还没有真正落实。法官队伍的廉政建设还需加强。3.个别案件还存在质量问题。尽管我们对案件质量要求较严,一年中经过执法检查没有发现冤错案件,但有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实体部分有误;个别案件超审限,增加当事人诉累;有的强调案子多,忙不过来,裁判文书撰写简单,印制粗糙,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4.改革虽有成绩,但还存在问题。有的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有的环节衔接不好,影响效率。5.执法环境还不尽如人意。在执行工作上,中央专门下发了11号文件,市人大作了加强执行工作的决议,但“执行难”尚未得到完全解决,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执行中规避法律、抽逃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给执行造成障碍。6.现代化办公、办案条件需要改进。我们已经步入信息时代,多数法院的办案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还必须继续努力,增加投入,增添设备,搞好培训,强化应用。
  2001年工作任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