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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各级司法调解中心
组建各级司法调解中心
【组建各级司法调解中心】 2000年,全市99个乡镇街道(社区)均组建了以司法所为主体,吸收信访、法庭、计生、土地管理、民政、公安派出所、经济管理等部门参加的司法调解中心。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6 303起,调处成功6 237起,调解成功率 98.9%,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发生自杀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有效地发挥了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周文龙)